环保部副部长:机动车污染物防治采取三项措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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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副部长:机动车污染物防治采取三项措施
2009年03月11日 12: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1日电 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今日就“当前环境保护形势和任务”接受中外记者专题采访时指出,车辆的增加对环境是不是有影响,在机动车的污染物防治上采取了几项措施。

  第一,提高机动车的排放标准。有的专家形象地说,一台国Ⅲ(也就是相当于欧Ⅲ排放标准的汽车)排放量和一台国零车(也相当于欧洲的标准)排放量相比,是个什么比例呢?就是一台国零标准的汽车的排放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机动车的排放量,所以我们要迅速地提高标准,使现在新出厂的车的排放量尽可能地少。去年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国Ⅲ标准,像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大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国Ⅳ或即将实行国Ⅳ的标准,这是第一个。

  第二,加大污染比较重的车,也就是国零标准的这种汽车的淘汰率。当然,这种淘汰不能仅仅靠行政手段,发一个通知就淘汰,而是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综合手段。像北京市在淘汰国零车的时候,对黄标车的提前淘汰实行了补偿。今年,中央财政也专门安排了一笔资金,用来加速这种高排放汽车的淘汰。

  第三,要加大检测力度,对新车要实行生产一致性的检测,就是不能你提供的样车是什么标准,我们认了以后,你们以后生产的可以与此不一致,这不行,我们要从生产线上进行检查,以达到我们允许上市的标准。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汽车必须要采取治理措施。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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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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