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车企今签“责任状” 质保承诺护航汽车下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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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家车企今签“责任状” 质保承诺护航汽车下乡
2009年03月23日 13:1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汽车下乡”细则自3月13日公布以来广受好评,但随之而来的落实执行问题又成为各界关注焦点。今天,“汽车下乡”具体实施将迈出重要一步。

  财政部等七部委计划今日与首批30家参与“汽车下乡”的汽车企业签订责任状,以对企业产品的质量、价格和服务等进行规划。根据此前公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签订责任书是汽车企业能够参与“汽车下乡”并进入补贴目录的前提条件。

  仿效“家电下乡”签署责任状

  与“家电下乡”采取招投标形式征集入围企业和产品不同,《方案》并未限定入围企业和车型。只是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

  但“汽车下乡”并不是对汽车企业毫无约束。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王都透露,为了切实避免出现“家电下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财政部等七部委决定仿效“家电下乡”签订责任状。“可以说,责任状是真正约束此次参与汽车下乡活动的汽车厂商的法律文件,”王都强调。王都是参与“汽车下乡”细则制定的专家之一。

  根据《方案》规定:生产上述产品(即可作为补贴车型的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

  王都上周四透露,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目前已受财政部委托,具体负责“汽车下乡”的实施工作。因此协会3月19日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有意参加汽车下乡活动但又还未进行签约的企业,应尽早跟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联系,以便对其产品及售后服务水平进行审核。

  据透露,符合“汽车下乡”规定能够进行补贴的企业多达153家,但目前只有30家左右的车企计划在今日进行首批签约。

  入围车企需缴50万元保证金

  根据《方案》要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门制定了《汽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即《方案》所述“责任书”)。该《协议书》对保证金额度、销售区域、汽车配置、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以及违约需承担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未签订《协议书》的企业,其产品将不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车价10%、最高5000元的补贴资金。

  《协议书》要求,汽车下乡工作实施期间乙方(汽车生产企业)需向甲方(七部委)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该保证金在协议实施结束后返还。王都指出,此规定主要是限制符合补贴范围但年产量很少而且达不到资质的企业,“比如一些企业或者机关的洒水车等改装车”。

  另外,为保证汽车下乡顺利进行,《协议书》还要求企业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不能以次充好、降低配置来降低成本。同时,在销售网络附近还需承诺建立相关的售后服务网络,以确保下乡产品维修方便。

  如果企业未能履行上述义务,七部委将采取取消补贴资格等七种处罚措施。

  多家企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协议书》的这些限制性规定非常有必要,能够真正保护农民利益,体现了“汽车下乡”政策的本意。

  东风汽车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通过法律形式约束,而不再是企业自律,是一个进步。

  江淮轻卡网络管理部部长汪光玉则认为,签订《协议书》能够确实保证产品品质、价格和服务,对于那些注重这些的名牌企业产品下乡,将起到促进作用。

  (黄习伟)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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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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