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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处产销“地条钢” 刑拘10人问责5人

2016年09月18日 15:2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讯(记者 黄伟)一周前,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新沂市小钢厂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涉事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简易厂房已被拆除,所在地瓦窑镇及新沂市相关部门的多名官员被问责。省有关部门再次明确,“地条钢”属于严厉打击的违规产能,必须强制关停。

  小钢厂违法生产被曝光后,省、徐州市依法依规从速查处,新沂市启动处置整改工作。除拆除生产设备、厂房外,严肃追究企业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华达小钢厂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及污染环境问题立案侦查,其主管人黄振如和直接责任人黄友明、黄秀鹤已被刑事拘留,另有7人在逃,已上网追捕;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的下游经销商有7人被刑事拘留,另有3人取保候审。下一步,司法机关将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理。

  针对部门监管不力问题,新沂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已对瓦窑镇镇长、发改经济委、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作出免职处理。同时启动调查追责程序,对瓦窑镇党委书记林秋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瓦窑镇镇长钱胜利、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市发改经济委分管负责人杨镇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其中,钱胜利、高峰2名科级干部,涉嫌渎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徐州市纪委对新沂市相关处级领导也启动了问责程序。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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