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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新增天然气量将优先民用

2018年09月05日 22: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位于北极圈内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现场正在施工。<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王修君 摄
资料图:位于北极圈内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现场正在施工。中新社记者 王修君 摄

中新社北京9月5日电 (记者 陈溯)中国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相关负责人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增天然气量要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用气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为解决当前中国天然气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储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当天,中国发布了《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前述负责人对该文件进行了官方解读。

《意见》提出,要有序施测,保障民生。充分利用天然气等各种清洁能源,多渠道、多途径推进煤炭替代。“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循序渐进,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落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突出了民生用气保障,天然气源优先用于民生。

《意见》提出,“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循序渐进,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该负责人表示,“煤改气”要突出重点,新增天然气量要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用气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当前的重点是京津冀及周边和汾渭平原。目前,全国的气量安排已向该地区的7省市做了倾斜,下一步还要看各省是不是确保增量气源优先用于了民生用气的保障。

为保障民生用气、防止出现冬季供气紧张局面,《意见》还提出了完善调峰和应急机制、确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安全等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事实上,在用气高峰期,民生用气需求只占全部需求的40%,因此,民生用气需求是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满足的。关键要通过压实责任来保证民生用气需求。《意见》明确,要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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