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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为了激励企业开展研发

2018年10月30日 17: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30日消息,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科技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8月6日,在位于江西南昌高新区的高端芯片设备企业——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调试LED高端设备MOCVD。这款由中微半导体研发的MOCVD设备投放市场后,打破了美国、德国的设备垄断局面,使中国LED产业告别了从国外进口核心设备MOCVD的历史。MOCVD设备是LED外延片生产的关键核心设备,长期以来被欧美企业垄断,中微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Prismo系列MOCVD设备,是中国内地最早成功进入多家主要LED和功率器件生产企业生产线,已通过验证并实现大规模量产的设备。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刘占昆 摄
资料图:工程师正在调试设备。 中新社记者 刘占昆 摄

  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一些企业生产布局和销售市场逐步走向全球,其研发活动也随之遍布全球,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创新活动也成为企业研发创新的重要形式,不少企业要求将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有关负责人指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目的是引导和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高创新能力,推动我国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对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进行适当的比例限制,体现了鼓励境内研发为主、委托境外研发为辅的政策导向。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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