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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辆 电动自行车 考验治理大智慧

2019年04月15日 15: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2.5亿辆 电动自行车 考验治理大智慧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实施 南方日报记者实地走访广深佛莞等地

  佛山普君西路,上下班高峰期,大量电动自行车在路上穿梭行驶。南方日报记者 戴嘉信 摄

  这路上,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了。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发布的数据:2018年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2.5亿辆,使用者多是普通上班族、外卖送餐员、快递员。

  然而,电动车这个牵涉到上亿使用者的事物,直到今天也没管好。路上的混乱自不待言,以“一窝蜂”来形容绝不夸张。一些驾驶者几乎毫无交通规则意识,导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制度规定也确是一团乱麻,各级各部门各地方通知和规定发了一个又一个:有的鼓励,说是低碳环保;有的限制,说是影响交通;有的地方允许生产和销售,却原则上不准上路行驶;有的地方表面不准上路行驶,但对路上的车不管不问……这团乱麻发展到现在的结果是,已经有超过2.5亿辆车在路上了,且大部分都不符合新发布的规范。

  如此多的电动自行车、如此混乱的制度和规定,导致了管理的尴尬。同时各地由于机动车数量猛增,占据了交管部门的大部分精力,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缺失几乎成为必然。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于去年5月15日颁布,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连日来,本报记者走访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发现相关问题仍然存在。路面上超标车上路、违反交通规则现象仍较普遍。分析认为,落实新国标,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形成合力,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一盘棋”治理,而不可简单地“一刀切”。新国标将成为扭转目前状况的“良方”,还是会不了了之,我们拭目以待。

  ●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徐勉 朱红鲜 梁文悦

  实习生 刘倩欣 姚怡欣

  A 车主

  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乱象频发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蹲点珠三角多个城市重要路口发现,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现象频发。

  4月9日中午,记者来到佛山市南海区广佛路与黄海路交会路口(黄岐盐步家具城A区旁)蹲点发现,此处的车流量依然非常大,每轮红灯亮起至绿灯放行,路口就聚集了10多辆电动自行车。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并不遵守交规:红灯还剩几秒,就有车主抢先开到马路中央,待绿灯亮起,车早已过了路口,扬长而去。记者粗略统计发现,仅仅10分钟,至少有30多辆电动自行车闯灯通过该路口。广佛路多个红绿灯路口均能发现类似现象。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东莞市中堂镇万和百货附近的一个路口。在该路口,从中麻路进入中兴路,属双向通行的4车道,本应从右侧行驶,但一些电动自行车为图方便,直接从左侧驶入。记者在该路口蹲点30分钟,有近20辆电动自行车逆行,有的车上还载着小孩。

  在深圳沙井新沙路一处工业厂区的道路两旁,停了几百辆大大小小的电动自行车。记者粗略估计,单从新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需装有脚踏板、重量不超过55千克两项指标进行衡量,该地区路面上约九成车辆都属于超标车。

  同时,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但通过篡改限速装置等手段,很多超标车可以轻松跑出50千米/小时以上的速度。

  “有些电动自行车会直接跟你同道竞速,时速可达五六十千米。”深圳市沙井客运站附近一名网约车司机告诉记者,上下班高峰期是他最头疼的时候,由于不少路段并未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占道行驶、超速行驶现象很普遍。“你不敢碰我,是这些车主占道超速行驶的典型心理。”该网约车司机无奈地说。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供给南方日报的独家数据显示,近5年(2014—2018年),全省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43万起,死亡1989人。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电动自行车肇事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罚不及众,未必会动真格”

  随着外卖行业迅速发展,该领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也在抬头。以广州为例,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广州约有专职送餐员和车辆2.3万人/辆,车辆类型主要是电动自行车,且都为送餐员自带。而网络注册外卖送餐零散兼职人员也在4万人左右。

  一些外卖企业对送餐时间进行限制,建立不及时送达罚款制度。送餐员为避免被罚款,尽可能抢时间,导致闯红灯、逆行、乱穿插、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

  珠三角某地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年至今年2月,该市共查处外卖车辆交通违法4.5万宗,主要交通违法为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

  “交规都是针对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没人会在意。”沙井街道新沙路一名电动自行车主直言,其身边鲜有电动自行车主上牌,扣分、罚款等手段很难适用,“哪怕是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也大多为口头批评、教育”。

  此外,记者走访发现,不少车主对于“新规”并不了解,更别提引起其重视。

  “以前就听说要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后来也不了了之。”佛山南海黄岐的电动自行车主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电动自行车刚买不到1个月,即使新国标正式实施,他也不会更换。“只要不出事故,就很难管到我们。”徐先生认为。

  “罚不及众,未必会动真格。”由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巨大,不少车主仍抱有侥幸心理。在佛山工作的市民小张说,其骑电动自行车超过两年,暂时没碰到过检查、处罚,因此对电动自行车具体使用标准,并没有详细研究。

  也有不少电动自行车主认为,新国标实行后,路面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不符合标准,如果要换“新标车”,产生的换车费用,很少有消费者会愿意买单。

  B 厂商

  不少门店仍在售卖超标车

  相较个人车主,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门店等,对与“新国标”有关的任何风吹草动都显得更加敏感。随着新规的到来,不少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犯了愁。

  在佛山黄岐,记者暗访发现,尽管厂家已知晓新国标,但目前仍在销售与新国标所要求的质量、功率、速度完全不符的车辆。在一家“五羊牌”电动自行车门店,记者提出想买一辆“大号”电动自行车后,就被销售员带入店内深处。

  记者注意到,该销售员所推荐的电动自行车,外观近似摩托车,据店家介绍,该车未放置电池的重量就已超50千克,若加上电池,整车质量接近100千克,可乘坐两名成年人。按新国标规定,整车质量不得超55千克,该店内所售绝大部分车辆都属超重,此外不少还存在功率过高、最高速度超速等问题。

  “现在没法改车,但我们可以改电池。”销售员一边打开电动自行车座椅,一边指着电池演示说,不少电动自行车在出厂时功率设置较小,但为了满足“客户需求”,他们可以通过修改电池的方式让车的动力更加强劲。

  而在另一家“雅迪牌”电动自行车门店内,店主直言由于有库存压力,所以明知超标车不合法,“也只能对外继续销售”。而当记者表达,新国标即将实施,超标车很快无法上路的担忧后,店家表示:“只要不被抓,都是一样骑。”

  除了线下门店存在销售乱象,网上购车渠道也存在不少灰色地带。

  记者注意到,《意见》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线上销售电动自行车作出明确规范。其中要求,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记者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发现,目前仍有不少商铺销售超过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商品。如在一家名为“尚领”的网店中,其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标称电压绝大多数为60V,有的甚至高达72V,远超新国标中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V的规定。

  市场在观望 可倒逼企业把好质量关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2018年数据显示,我省电动车整车生产企业超100家,各类配套企业超200家,整车年产量超400万辆。新国标的颁布对我省电动自行车行业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消费者的观望态度,对行业的影响很大。”惠州市傲邦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国标颁布以来,很多消费者因对新国标所要求的技术指标不清晰,购买欲望显著降低。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商家也反映销量正在下滑。“过去我一天最多能卖十几辆,现在有时几天都卖不出一台。”连姨说。

  而对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来说,也需要一定时间和资金、技术投入,来适应新国标对新车的标准。如新国标新增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技术指标,防止产品出厂后进行改装。上述规定旨在从源头提升车辆的安全系数,但也让不少厂家为更新产品“发愁”。

  东莞市顺隆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推广使用新材料会导致成本增加。另一方面,相关制造材料短期内也会变得紧俏,推高整车制造成本的同时,也会导致生产线暂无法及时更新。

  虽然有短期阵痛,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认为,新国标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无疑将倒逼厂家改善和加强设计、制造、生产等环节的质量关,帮助实现源头管理。而在交通执法方面,统一、明确的车辆技术标准也为交警执法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执法依据,让管理更加规范。

  C 对策

  便利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

  新国标要真正落到实处,还有诸多问题亟须解决。不少省份、地市开始行动起来。如北京、南宁、太原、苏州等地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方案,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使用者提前做好政策指引。太原出台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去年5月1日起正式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南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被列入提请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计划。

  相关政府部门与专家认为,注册登记是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上月底,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会上,省公安厅明确要求,各地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全国多地也在推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方面发力。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正在开发“电动自行车正式注册登记APP平台”,实现网上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稳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现有存量,是新国标实施后相关部门需要重视的另一关键问题。如据中国自行车协会2018年数据显示,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2.5亿辆。这些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多是普通上班族、外卖送餐员、快递员,对他们来说,将“旧标车”换装成“新国标”车,成本不小。

  据悉,《意见》规定:“引导在用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在实施过程中,怎么有效排查出‘旧标车’、如何引导和便利市民注册登记、过渡期设置多长、如何让企业落实责任等,还需要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一名业内人士分析。

  对快递外卖行业用车实行统一管理

  新国标实施后,如何引导和规范外卖和快递等行业的发展?国内其他城市探索了一些有益做法。

  记者查阅发现,早在2017年,苏州市启动了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对全市快递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标志管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统一规范使用管理的备案制度,并明确政府、协会、企业、驾驶人的各方责任。在这方面,我省深圳市也要求对邮政、快递等城市服务业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广州在规范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探索。去年8月,广州交警启动对快递电动三轮车试点通行工作,通过“四个统一”(统一车辆外观标志标识、统一驾驶员着装、统一车辆型号和编号、统一建立系统监管)、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强制清退等措施,加强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规范管理。

  今年2月,广州交警推动美团外卖在越秀、天河区开展“一人一箱一码”试点工作,将统一的编码印制在骑手“安全背心”背后和餐箱四周,便于清晰识别,该支队通过电子眼抓拍的方式,记录外卖骑手和送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抄告至企业。企业在督促外卖骑手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的同时,要对违法骑手进行内部处罚和教育。

  类似做法也在全国其他地方推出。在上海,当地交警部门与“饿了么”等企业联手,试点推出了“一人一车一码”的管理措施——外卖小哥的送餐箱上喷印了一个7位数编码,这个编码与人、车信息绑定,通过编码,企业能直接查询骑手的个人信息和交通违法情况。

  “车辆有了统一编码,人和车对应起来,管理落到了每个人身上。”在广州从事外卖行业的小陈表示。他也认为,上述举措是降低交通事故率、确保骑手安全的创新之举。记者从广州交警独家获悉,“一人一箱一码”试点至今,广州交警在越秀、天河区共查处外卖车辆交通违法1030多宗,同比上升近130%,教育270余人次。

  有分析指出,接下来可以不断深化警企合作,推动在快递外卖行业设立统一规范,如某骑手多次违反交通规则行驶,全行业不得再次录用该骑手,以形成对骑手的完善闭环管理。

  “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非公安交警部门一家之责,相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表示,在源头生产环节,要让出厂的每辆车都符合新国标;在流通环节,要让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无处遁形;在路面执法环节,交警部门要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上路乱象。

  记者手记

  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探因:

  企业管理缺失、非机动车道少、法律法规滞后

  就全国来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是个共性问题,原因不能简单归结于电动自行车车主交通意识浅薄、忽视行车安全。实际上,这还与企业管理制度缺失、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法律规定存在滞后等诸多原因相关。

  珠三角某地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分析,日常执法时经常会遇到超标电动车上路,这反映的是企业管理制度缺失。“一些电动自行车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经济利益出发,非法生产‘超标车’,有的零售店、维修点也从自身利益考虑,如非法解锁限速设置等,明显违反国家相关标准。”

  特别是针对快递外卖行业,出于经济利益,“抢单”现象普遍存在,不少骑手为了“争分夺秒”,闯红灯、逆行、乱穿插等行为较普遍。“尽管交警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由于交警部门只能对车辆和人员执法,无法对企业形成约束,交通违法乱象屡禁不止。”上述负责人直言。

  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也与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息息相关。据省厅交管局分析,近五年来(2014—2018年)我省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事故数为8270起,深圳、珠海、佛山等地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事故占比逐年上升。

  记者调查发现,城市道路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原因有多重,但其中重要一点在于大城市非机动车道少,由此加剧电动自行车违规驶上机动车道情况的发生。

  “公共交通还不够完善,出行‘最后一公里’没完全打通,很多像我这样的底层上班族只能选择电动自行车出行。另外,大城市缺少专用非机动车道,占用机动车道、走人行道也是不得已……”小张道出了自己的苦恼:“其实我也怕出事故,管理者在路权分配上能否也多考虑我们电动自行车主呢?”

  以中山为例,据媒体去年报道,该市城区建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不足20%,由此加剧了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机非”混行的乱象。深圳在非机动车道设置上也相对滞后,深圳宝安沙井街道去年8月在该市首次尝试将西环路双侧最外侧机动车道各改造成2条非机动车道,实施后取得了积极成效。

  如何合理分配路权?一个利好是此次《意见》中专门提到,要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科学合理分配路权,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但有分析同时指出,在大城市路网资源本就十分有限的现实面前,科学合理分配路权任重而道远。

  法律规定存在一定滞后性,是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当前我省多个地市出台了“禁摩限电”政策,实施至今也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也应注意到,上述政策在实施中也存在市民质疑的“一刀切”问题。随着快递外卖行业兴起,电动自行车成为骑手主要交通工具,“禁摩限电”之下,这些车辆因没有合法上路身份,在法律层面难以规范管理。

  “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是其他交通工具难以替代的,如果交警部门严格执法,采取扣留所有电动自行车这类‘一刀切’执法模式,一方面会对这类行业带来较大冲击,也会影响这些骑手的就业。”一名基层交警向记者直言。胡刚认为,电动自行车长期以来处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模糊界线上,新政的出台将有利于界定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处于模糊地带的问题。

  全省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据

  南方日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独家获悉,近五年(2014—2018年),全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43万起,死亡1989人。

  一是珠三角地区形势严峻。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6市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多发,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总量的70.69%。

  二是城市道路事故多发。发生在城市道路的电动自行车事故8270起,死亡1052人。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中山、阳江、茂名、揭阳等地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事故占比呈逐年上升态势。

  三是未按规定让行是引发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该类行为引发的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占总量的7.27%,集中反映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辆通行条件和路权分配管理上的不足。

  策划统筹:洪奕宜 伍青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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