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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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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贤 (1938-) 女。

河南巩县(今巩义市)人。1968年毕业于西北大学。后到陕西省咸阳市西北国棉一厂细纱车间当挡车工,纺织系统劳动模范。“文革”中被树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历任厂革委会委员,陕西省革委会委员、常委,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书记。

1975年在全国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国务院副总理。1977年9月申请辞去副总理职务,同年获准回到西北国棉一厂。1978年任西北国棉一厂党委副书记,

1981年6月起任厂党委副书记,后任陕西省委副书记。1988年任深圳外贸集团公司与港人合办的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4年退休。是中共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丈夫:王振涛。赛格日立公司高级工程师。

有一儿一女。

 

吴德 (1913-1995.11)

河北丰润人。1932年参加革命。193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至1937年,主要从事党的工人运动,历任全总华北办事处驻唐山市工会特派员,唐山市工联党团书记,华北铁路总工会党团书记,华北铁路总工会党团书记,北平市委副书记、职工部部长,华北铁路工委书记。1937年4月,赴延安参加苏区党代表会议和白区工作会议。1937年起,先后担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冀热察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冀东分委书记,代表河北省委参与组织冀东武装起义,直接领导唐山开滦煤矿工人大罢工和唐山市总同盟罢工。1940年,任中央敌后城市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1945年出席了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冀热辽分局组织部部长,晋察冀边区政府交通局局长兼平绥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晋察冀中央局秘书长,冀东区党委书记,冀东军区政委兼唐山市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建国后,曾任燃料工业部副部长。1950年7月任平原省委书记。1952年7月-1955年5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1952年11月-1957年4月任天津大学校长。1952年12月-1953年4月任天津市副市长。1953年1月-1954年8月任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1953年4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1953年9月任天津市市长。1955年3月-1966年6月任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1955年6月-1966年7月任吉林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6年5月-1967年4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北京市代理市长。

1966年7月-1968年7月任北京卫戍区第一政治委员。1967年4月-1972年4月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1年3月-1972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书记。1972年3月-1978年10月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2年5月-1975年10月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兼)。1972年7月-1979年2月任北京卫戍区第一政治委员。1972年10月-1974年3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1973年、1977年当选为第十、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5年、1978年当选为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6年10月-1978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还曾任东北人民大学教授,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处书记,国务院文化组组长。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中央委员。

1980年,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提请免除其所担负的党和国家领导职务,同年辞去第五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职务。1982年、1987年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5年11月29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3岁。

何长工 (1900--1987.12)

原名何(方+方+土)。湖南省华容县人,1922年在法国加入少年中国共产党(后改为共青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先后参加过“五四”运动,秋收起义。1919年至1923年留法勤工俭学,1924年后任洞庭湖西区农民自卫军总指挥,中国工农红军二十八团党代表,红四军三十二团党代表兼宁冈中心县委书记、农民自卫军总指挥,红五军第三纵队党代表,红军第八军军长,红军第十三军政委。1932年后担任红军学校校长,红军大学校长兼政委,粤赣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934年参加长征,任红军第九军军团政委。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东北军政大学总校教育长、副校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军政大学代校长。建国后,任重工业部副部长、代部长。1952年后任地质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75年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大学副校长,军事学院副院长等职,是中共第七大、八大代表,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委。

1987年12月29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7岁。

 

何香凝 (1879.6.27-1972.9.1) 女。

号双清楼主。广东南海人,生于香港。1902年留学日本。1905年在日本经孙中山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起义时,与廖仲恺先后回国。参加了反袁护法运动。

支持孙中山的革命纲领,改组国民党,同中国共产党合作。1924、1926年在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妇女部部长。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后,辞去国民党政府的一切职务。1948年1月与李济深在香港组织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1948年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第二、三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全国文联副主席,第三届民革中央副主席,第四届民革中央副主席、主席。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民革中央常委。

擅长绘画,所作山水、花卉,笔致圆浑质朴,尤为狮、虎、鹿、鹤等动物画,意态生动逼真。1961年作《万古长青》图祝颂中国共产党建党40周年。

著有:《何香凝诗画集》。

1972年9月1日在北京逝世。

丈夫:廖仲恺,1897年与何香凝在广州结婚。

 

何鲁丽 (1934.6-) 女。

山东菏泽人,生于济南。1986年4月加入民革。北京医学院医疗系毕业,大学文化。1952年-1957年在北京医学院医疗系学习。1957年-1984年任北京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西城区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第二医院主治医师、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1983年后当选为北京市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1984年-1988年任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1988年后任北京市副市长,民革北京市委副主委,北京红十字会会长,民革第七届中央副主席。1991年任海外交流协会会长。

1992年5月当选为民革第十届北京市委主委。1992年12月当选为民革第八届中央副主席。1993年2月-1996年12月任北京市副市长。1993年9月当选为中华妇女联合会第七届执委会副主席。1993年12月任中国辛亥革命研究会副理事长。1994年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副组长。1995年11月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1996年3月在全国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1996年当选为民革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1997年11月当选为民革第九届中央主席。曾任中国辛亥革命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红十字总会名誉副会长。1998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9年2月当选为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会长。

1999年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是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常委、妇女青年委员会副主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

1985年被评为北京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1990年、1992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市长。1994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曾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秀工作者。曾获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或健康纪念奖,以表彰其多年来为中国控烟事业所做的贡献。

1997年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香港回归政权交接仪式。

 

余秋里 (1914-1999.2.3)

江西吉安人。1929年参加吉安农民暴动和区赤卫大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江西吉安赤卫大队分队长、中队长,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工农检查委员会委员,红军大学第四分校连政治指导员,红六军团政治保卫队队长,第二军团团政委。参加了湘赣、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反“围剿”。

长征中率团担任前卫,在威宁县掩护第二军团西进的作战中身负重伤,截去左臂。

1936年入陕北红军大学学习。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军委直属政治处副主任,总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兼巡视团主任,八路军一二O师支队政委、团政委、旅政治部主任、旅政委。参与了冀中平原游击战和开辟晋绥第六分区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野战军旅政委,第一野战军一军副政委。参加了保卫延安和解放西北的重大战役。

建国后,历任青海军区副政委,青海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西南军政大学副政委,第二高级步兵学校校长兼政委,西南军区后勤部部长兼政委,解放军总财务部部长,总后勤部政委。1958年任石油工业部部长,组织并参加了大庆油田开发工作。1964年任国家计委第一副主任兼秘书长、主任。1975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

1980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1982年后任国务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副秘书长,总政治部主任。1987年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是中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七、十四大代表、十五大特邀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9年2月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谷牧 (1914-)

山东荣成人。1931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共党员。1935年在北平参加左翼作家联盟,曾任组织委员、书记,并组织泡沫社,参加了《浪花》的编辑出版工作。1936年后,历任东北军一二0师、一0七师、一一二师中共工委书记。1940年后,历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秘书主任、统战部部长,中共滨海地委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秘书长,中共新海连特委书记,鲁中南区委副书记。

建国后,历任中共山东省济南市委书记,济南市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国家建委副主任,国务院第三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经委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政治部主任,国家建委主任,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名誉理事长,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宁波发展协调小组组长。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94年3月-1999年2月当选为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会长。是中共第十至十二届中央委员,十四大代表,十五大特邀代表,第二、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文革”期间,支持建立了中国画研究院,保护了许多画家。收集了百幅梅花图,并于79岁时将其捐献给了炎黄艺术馆。

邹家华 (1926.10-)

原名嘉骅。上海市人。194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2月参加工作。前苏联莫斯科包曼高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系毕业,大学文化。1944年-1946年在淮南参加新四军,先在华中新四军建设大学学习,后任山东省政府实业厅建设科干事。1946年-1948年任中共松江省哈东地委秘书,中共宾县常安区委副书记、书记。1948年-1955年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补习俄文,后赴苏联莫斯科包曼高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系学习。1955年-1964年任沈阳第二机床厂(中捷人民友谊厂)工艺科工艺师、副主任工程师、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兼总工程师、代厂长、厂长。

1964年-1966年任第一机械工业部机床研究所所长兼党委书记。1966年-1972年在“文革”中受冲击,后下放劳动。1972年-1973年任一机部机械研究所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1982年任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2年-1985年任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85年-1986年任兵器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86年-1988年任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88年-1989年任国务委员兼机械电子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89年-1991年任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1年4月在全国人大第七届四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并兼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2年10月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93年起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委。1993年3月在全国人大第八届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1996年4月任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主任。1996年5月任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998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曾任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第二届顾问,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第二届副理事长,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副组长。是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二至十四届中央委员、十五大代表,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

精通俄语,粗通英语,长于书法,喜爱驾车。

父亲:邹韬奋,母亲:沈粹缜。弟弟:邹竞蒙(嘉骝),妹妹:邹加力(嘉骊)。

汪 锋 (1910.12-1998.12.12) 陕西兰田人。早在学生时代,就投身革命活动。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任县学联主席。1930年任蓝田县委工委负责人。1931年,在陕西省政府警卫团干部队学习军事,任支部书记。后任陕西军委组织部长、省军委书记。1932年任中共渭北特委书记,三原中心县委副书记。1933年3月起任红二十六军代政委,陕西省委特派员兼陕南特委书记。1938年起任中共陕西省委军事部长、关中地委副书记、统战部长、警备第一旅副旅长、关中警备区副司令员、保安处处长等职。1946年1月任中共陕西省工委书记。1946年8月任豫鄂陕边区党委书记、边区政府主席、军区政委和行政公署主任。1947年7月起任兵团前敌指挥委员会委员兼西北民主联军三十八军政委。1948年6月任陕南地区党委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军政委。

建国后,历任中共西北局书记处书记、统战部部长,中共西北局常委,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民委主任,中共陕南区委第二书记,西北民族学院院长,西北行政委员会委员、民委主任,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代理书记,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共宁夏党委第一书记,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书记、乌鲁木齐军区第二政委、军区党委第二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乌鲁木齐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军区第一政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委会主任,自治区政协主席,新疆部队第一政委,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顾问,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2年任中顾委委员。是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七大代表,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十五大特邀代表。

1998年12月1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沈雁冰 (1896.7.4-1981) 原名沈德鸿,字雁冰。笔名茅盾。生于浙江省桐乡县乌镇。1913年入北京大学预科。1916年8月进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任编辑。参加了“五四”运动和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运动。1920年发起组织文学研究会,主编《小说月报》。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赴日本。1930年回国,在上海参加组织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曾任左联执行书记。抗日战争时期,主编《文艺阵地》杂志。1940年到延安访问并在延安鲁迅艺术学院讲学。1946年访问苏联。1949年当选为全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协主席。

建国后,历任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任文化部部长,世界和平理事会国际和平奖金评议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文联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第四、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红楼梦学会名誉会长,是一至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一至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1年3月27日在京逝世。临终前,将稿费25万元捐献给中国作家协会,设立了“茅盾文学奖金”,作为奖励优秀长篇小说基金。逝世前曾写信给中共中央,申请追认为中共党员(1928年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中共中央于1981年3月30日决定恢复其党籍。

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子夜》、《虹》、《霜叶红似二月花》、《腐蚀》等;中篇小说《蚀》三部曲(《幻灭》、《动摇》、《追求》,1927年9月-1928年6月创作);短篇小说《林家铺子》,农村三部曲《春蚕》、《秋收》、《残冬》;散文《白杨礼赞》、《风景谈》等。

人民文学出版社自1983年起陆续出版的40卷本《茅盾全集》收录了他的全部文学著作。

出版有十卷本《茅盾文集》。

茅盾故居位于东城区圆恩寺胡同13号。茅盾在解放后一直住在东四头条文化部宿舍,“文革”中被迫迁出。1974年12月搬至该址。这是一座两进四合小院,占地约8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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