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三年内将逐步扩大对非洲国家免关税待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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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三年内将逐步扩大对非洲国家免关税待遇

2010年07月01日 14: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国家商务部网站消息,2010年之后的三年内,中国政府将逐步给予非洲所有与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免关税待遇。

  自2010年7月1日起,根据中国与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刚果(金)、莫桑比克等26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签署的相关换文,上述国家60%的产品将开始享受对华出口免关税待遇。商务部西亚非洲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免除非洲最不发达国家产品对华出口关税是中国切实履行中非合作论坛承诺,帮助非洲国家发展并进一步扩大双方平等互利合作关系的重要举措。

  目前,在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30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中,安哥拉、塞内加尔、尼日尔、索马里4国的换文正在办理中,计划于2011年初开始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自2005年起,中方就开始对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实施部分输华商品免关税待遇。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后,中方又将受惠商品范围扩大至478个税目。该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推动了非洲众多商品的对华出口。为进一步向非洲商品开放市场,增强非洲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2010年之后的三年内,中国政府将逐步给予非洲所有与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免关税待遇。今年中国首先开始对60%的产品实施免关税,非洲最不发达国家输华免关税受惠商品由此前的478个税目扩大到4700多个税目。这是中国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做出的决定,是一种单方面、自愿的给惠政策,符合WTO规则。

  附:享受部分免关税待遇国家一览

  布隆迪、坦桑尼亚、几内亚比绍、埃塞俄比亚、科摩罗、卢旺达、几内亚、贝宁、毛里塔尼亚、厄立特里亚、乌干达、多哥、马拉维、莱索托、苏丹、莫桑比克、马里、吉布提、中非、塞拉利昂、利比里亚、乍得、马达加斯加、赞比亚、刚果(金)、赤道几内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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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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