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消协6年挽回消费者损失1.47亿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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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协6年挽回消费者损失1.47亿元

2010年07月07日 17:21 来源:云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第五次理事大会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今后省消协要在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手段和保障消费安全方面下工夫,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省消费者协会成立以来,特别是第四届理事会成立6年来,在开展普法宣传、调解消费纠纷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帮助消费者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维护了我省健康、有序、良好的消费环境。

  李江要求,各级消协组织要加强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消协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维权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要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进一步健全维权网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消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今年底前在全省城乡重点市场、商场100%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一会两站”,形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反应迅速、工作规范、高效便民的消费维权网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支持消协履行职责,把构建大维权格局作为消协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

  省老领导祁山、和占钧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章程》,完成了省消协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记者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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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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