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昆明这样的地方,可以概括地说,保护的速度跟不上破坏的速度。就以滇池湿地为例,保护的速度跟不上破坏的速度。”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郭辉军很无奈。时至目前,由于工业排污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仍有大量未达标污水注入滇池。
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的分析来看,湿地破坏的主要直接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垦、引水、富营养化、污染、过度捕捞、过度利用以及外来物种的引入,主要间接原因是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加快。
这并非问题的全部,更为根本性的原因当是,湿地保护缺乏立法和制度上的保障。
在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内,原生、自然的湿地多被定义为“荒滩”、“荒水”,在现行土地分类中被列入了“未利用地”,往往成为保障耕地、建设用地、林地等的牺牲品。
“在有限的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中,湿地在土地利用方式的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的地位而没有改变。”印红颇为尖锐地指出,这直接导致了湿地面积的锐减。
“地方政府往往会把它当做后备资源而没有意识到保护它的重要性。”杨邦杰对《中国经济周刊》说,现在很多地方领导的心目当中都是将湿地作为一种后备资源来对待,“看到湿地就会想,放在这里不利用多可惜呀。”
“最典型的就是海岸,海岸本来有很多红树林,对海岸的保护很重要,但这几年大量填海、围海造田,破坏了很多湿地。滩涂既是生物多样性的保障也是渔民生存的资本,但大量的滩涂正在消失。”
在中国18000公里长的海岸线上,这样一些直接甚至带有些强暴的经济力量并不罕见:填海工程、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
“你看天津渤海湾、曹妃甸、辽宁营口填了多少地……再看福建、浙江、江苏,都在消灭滩涂。”杨邦杰有些激动。
以浙江为例,根据《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滩涂的宜农、宜渔、宜水、宜建开发被明确鼓励。在2010年初的浙江省围垦工作会议上,当地官方这样总结:“围垦的贡献在浙江是可歌可泣的。仅‘十一五’以来的4年,我省就圈围了47万亩……”
事实上,不只是浙江,《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江苏省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都有这样的规定。有时甚至规定开垦一亩滩涂给予高达6000元的补助。
在中国这条漫长的海岸线上,涌动的是发展的冲动与欲望,滨海湿地则成为了经济思维下满足欲望的牺牲品。
郭辉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们最头疼的是开发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你这个湿地保护好了,开发商就想过来。因为在一个比较好的湖边或海边做开发能赚钱,湿地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和旅游开发的新热点了。”
问题的关键还是地方政府对湿地保护重视不够,甚至没有意识。
“他们觉得湿地的保护对他们影响不大。从发展的角度看,这块地是保留还是开发,完全根据它的需要。比如,有些城市,它想搞生态城,它就有保护湿地的意识,将湿地作为旅游景点开发和保护;但如果它想要发展工业的时候,就会把湿地填掉搞开发区。”某地林业系统的一位官员说,这种随意性在很多城市都存在。
这也是湿地当前在城市发展当中面临的两种认识和命运。
在广西,一些红树林湿地,地方政府申报各类湿地保护区的积极性并不高。“他们担心什么呢?他们担心报了保护区之后,国家投入的钱太少,他们反而没有自主权了,他们想用的时候没得用。”这位官员说。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刘中奇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现在积极申报保护区的那些地方,无非有两个利益驱动,一是希望得到国家的项目资金,二是需要这个品牌来搞旅游。如果说纯粹是为了保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不高。因为一旦申报了以后,就必须要根据国家的规则来管理和保护。如果国家没有钱来投入的话,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的手脚给绑住。
这是一场主角不是湿地的博弈。
“十一五”90亿投资仅落实三成
“国家必须要加大力度对湿地保护进行投入。如果再不重视,未来红树林的保护仍然没有保证。”刘中奇副厅长很担忧。
缺钱——这是一个被列入保护区范围的湿地普遍面临的大尴尬。
黑龙江省集贤县的安邦河自然保护区,是黑龙江省最早成立的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其前身是一个芦苇公司。在变身为保护区之后,它仍然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单位。
这个保护区的负责人告诉我们,他们目前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的主要办法包括:一是把部分湿地出租给农户做耕地,又称“以耕养湿”;二是在保护区内发展湿地生态旅游。
然而,从严格保护的角度看,这两个办法都不“合规”。尤其是“以耕养湿”。
这位负责人抱怨说,“但我们几乎一点没得到国家的资金补助。国家想把湿地保护好,一点不投资恐怕难度就非常大。我们也要吃饭和开支,只能出租土地,可是土地出租了还怎么保护?不存在矛盾吗?”
这并非个案。因为资金投入不足,在黑龙江省一些保护区内,“以耕养湿”的现象并不罕见。资金投入的不足,也几乎成为每一个保护区抱怨的重点。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根据该规划,“十一五”期间保护工程总投资90亿元,其中中央是42亿元,地方配套48亿元。
但实际上,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资金,都没有足额到位。整个“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1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7亿元。
而且在一些地方,中央与地方的投入比例已经失衡。“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国家如果来1块钱,地方要配4块钱,这对西部地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配到最后都是假的,即使承诺了,但最后用完国家那1块也就完了。”在201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全国湿地保护年会的小组讨论会上,贵州省林业厅副厅长沈晓春提出,希望国家对西部地区不再提配套的问题。他坦言,资金配套令他非常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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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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