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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因价格欺诈向消费者致歉(2)

2011年01月27日 09:5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误导性价格标示

  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销售2000克火腿礼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6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6”,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盒16.80元。(来源:发改委)

  专家观点

  先提价再打折“属行业潜规则”

  针对发改委指家乐福等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北京商业联合会理事、北京供货商联盟主任姚文华昨天表示,“这些属于行业潜规则。”

  姚文华表示,发改委定义的超市“虚构原价”,也就是先提高商品原价,再打折促销,这种手段在行业中普遍存在。至于,以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以及商超不履行价格承诺,这种行为在行业中也是存在的。

  “不少超市都曾经用这些方法对顾客进行长期欺诈,可以说是行业潜规则。只有极少数细心的顾客能够在事后发现并找回来。” 姚文华说,而超市方面通常以“这是工作上的疏忽”或者“未及时更改价签”为由做出解释,并通过道歉、赠送礼品等方式来善后。

  姚文华建议,有关部门应建立长期且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而不只是一时的抽检。

  “价格欺诈是不诚信的表现”

  行业资深营销策划专家穆峰昨天表示,如果超市商品的实际结算价高于价签标价是一个普遍现象,那么这里面一定存在人为的因素,但如果只是个别商品出现这种情况,那有可能是系统仍未更新。

  而对于误导性价格标示,比如销售价格为138元,价签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穆峰说,这是商家一种为了多销售的“技巧”,这种现象在出租柜台上比较普遍。

  穆峰认为,发改委这次对家乐福等超市做出处罚,可能也与零供矛盾有一定的关系。“家乐福与康师傅之间的零供关系事件,不仅是厂商之间的矛盾,也损害到了消费者的利益。”

  穆峰说,“家乐福、沃尔玛这种零售业巨头对于中小供应商的克扣已经非常严重。如果在销售时采取价格欺诈行为,是违反商业道德的不诚信的表现。”

  消费者说

  “虚构价格其他超市也存在”

  昨日,在家乐福国展店,购物的人流依旧熙熙攘攘。

  对于虚构价格一事,昨日一位刚结完账的消费者说,之前并未注意过,多是看到打折优惠就买了,结账时很少逐个去核对。

  另一消费者昨日反映,不仅仅是家乐福、沃尔玛,虚构价格的事情在其他商超也存在。该消费者说:“有次在某超市购物,标价十几块的东西,结账时变成二十几块。发现后跟收银员说,收银员说可能是拿错了,于是退货。”

  消费者王先生说,“有次在商场买鞋,一双鞋特价199元,结账时变成289元。跟对方交涉,对方称扫出来多少就是多少,以扫描价格为准。那么大的价签标的199元,标多少钱就要按多少钱卖。对方请示领导后,按特价卖给我了。”

  “其实这事挺普遍,整顿一下非常有必要。尤其是超市,长长的结账单,要看清记清某件商品有没有两套价格,是很难的……”昨日有消费者说。

  据央广《经济之声》报道,在北京市朝阳区的家乐福姚家园店有消费者表示,购买了一条腰带,看到的价签是40多元,但付款时却是69元;另一个消费者反映,买了两个小勺,超市里看的价格是4.3元,但付款时小票打出来却是7.8元。

  网上调查

  网友签名抗议价格欺诈行为

  截至昨日下午5时,在凤凰网的《家乐福中国乱象》专题上签名抗议家乐福违规的人数已达12243人。

  统计显示,签名的网友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安徽等18个省市,其中北京人数最多,其次为广东、江苏和上海。

  在发改委发布查处家乐福价格欺诈行为后,有网友认为对于家乐福的欺诈行为政府终于出手了,有的则认为家乐福的招术是很多大卖场都有的情况,相关部门需长期监督,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范旭光 李静 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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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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