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很多劳动者依然坚守在工作一线。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法定假日加班的劳动者支付3倍工资。昨天,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由于工资发放具有滞后性,请您一定留意自己的工资条,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7天加班工资按两部分算
春节7天假其实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据介绍,2月2日、3日、4日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加班的,应按300%支付加班工资。2月5日至8日是休息日,在此期间安排加班的,如不能补休,按照200%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加班工资基数,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这位负责人强调说,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西安市城六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60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月薪2000元为例,如果春节假期加班7天,则应拿到1563元加班工资。
没领到加班费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加班费一般随下月工资发放,因此具有一定滞后性。单位发没发加班费,要等发工资的时候才知道。所以在下次发工资时,一定要留意你的工资条。要是单位没有按规定发放加班费咋办呢?按照《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应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足额支付所欠工资,并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逾期不予支付的,要处以一定罚款。
如果没有领到加班费,可拨打87627202和西安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反映,也可携带证据直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记者 崔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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