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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元买了不合格橄榄油 消费者诉超市双倍索赔

2011年03月11日 15:0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田先生花800余元购买的几瓶橄榄油,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他将超市告上法院双倍索赔。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田先生就职于一家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他在起诉状中称,去年5月,他在某超市购买了9瓶橄榄油,花了809元。后经朋友提醒知道,根据国家标准,橄榄油未标明反式脂肪酸成分含量的属于不合格产品,而他购买的9瓶橄榄油正属于此种情况。通过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对产品进行检测,该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田先生认为超市销售的橄榄油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质量不合格。他要求超市退款,并再赔偿一倍价款及经济损失等。

  通讯员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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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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