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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抹掉找零 消费者质疑:凭啥少找一分钱

2011年03月15日 11:0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超市:四舍五入是行业惯例 工商:四舍可自愿,五入应问消费者

  现在要从口袋里要想掏出1分钱、2分钱、5分钱,并不是容易的事,不过消费者前往超时购物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许多超市的标价都是精确到了分。

  别看这精确到分的标价,里面可大有文章。

  应找的1分钱,被超市抹掉

  近日,宁波的邵女士到鄞州区的家家乐超市购买了一些饮料,标价为4.29元,结帐时她给了收银员5元,按理,商家应找给她7角1分钱,可结帐的收银员却只找给消费者7角钱,拒绝找她1分零钱。

  虽然只有1分钱,但邵女士就在这一问题上和超市较起了真儿,她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超市说四舍五入是惯例

  商品定价精确是到分是商家开展销售大战的一种策略,争取顾客的一种技巧。

  记者调查发现,超市在收费的时候,往往实行的是四舍五入。而在定价时,分位数尤其倾向于5、8、9,分位数在4或以下的所占比例则很少,所以吃亏的往往是消费者。

  当邵女士提出了异议并要求超市找零钱,收银员却表示,今天超市没准备“分”钱,所以对这种价格有“分”的商品,只能按“四舍五入”的方式来收取,这是行业惯例。

  工商表示,商场这样做是违约

  工商部门表示,商家既然将商品上了货架,标明了品种和价格,就是一种要约行为,消费者选取了商品,视为对超市的要约的同意。超市和消费者之间的销售合同就成立了。价格作为合同的其中一个要素,未经同意时不得变更的,否则就是违约。

  “四舍”可以自愿,但“五入”应该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商家不找零钱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更是不合法的。

  另外,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找分钱也是一种违背消费者意志的不公平的交易行为。        

  本报通讯员 竺鹏杰

  本报记者 王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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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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