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各级银监会对于经平台、银行、政府三方签字确认的现金流全覆盖类贷款,不再列为平台贷款,而是作为一般公司类贷款按商业化原则运作。银监部门对于现金流为全覆盖且拟整改为公司类贷款的,继续落实抵押担保,推进确认工作,核实一家、退出一家;对于保全分离和清理回收类平台贷款,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担保主体、追加合法足值抵质押品、直接收回等措施,加快处置进程。
这就意味着银监会的清理过程中秉承着先把“好苹果”选出来单卖,“坏苹果”打包出售的原则来实施。在今年的业绩发布会上,建行副行长朱小黄透露,经过一个季度努力,建行85%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都可以转化为正常公司贷款。
汇丰银行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兼经济研究亚太区联席主管屈宏斌告诉记者,中国地方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是贷款期限和项目的成本回收期限不匹配。例如,某项目的贷款期限为5年,但项目成本回收期限是12年,这种缺乏财务规划的盲目贷款往往会出现在县乡镇级政府的融资平台的贷款中。
巴曙松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的情况来看,县一级地方融资的平台应该引起充分注意,虽然规模不大,但数量不少,一些县级融资平台的项目贷款是一年期的,原本希望‘借新还旧’来让项目维持下去,但突然之间今年银行把贷款给停了,这可能会让项目的资金链突然断掉。”
曹远征认为,针对地方融资平台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应该让那些短期内无法看到效益的项目通过市场化的办法加以解决,可以让社会资本参与进行债务重组,也可以通过贷款展期的方式让原本三五年的项目延长到十年二十年来逐步化解,进而逐步化解银行的风险。
据悉,今年3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合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实现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证券化,并被视作通过市场化方式处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一种尝试。
揭暗账:建“资产负债表”?
中国银监会发布的《银监会2010年报》表示,融资平台贷款清理成效初显,后续风险防控不可放松。新一轮投资冲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值得关注。
据记者了解,此次银监会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并制定并实施“分解数据、四方对账、分析定性、汇总报表、统一会谈、补正检查”的工作步骤。
事实上,由于这些融资平台情况十分复杂,为了梳理清楚就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究其原因是中央对地方各级政府的真实资本收支情况缺乏足够了解。
曹远征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此次国务院要求银监会等部门清理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暴露出这样一个问题,中央政府对地方各级政府真实的负债情况并不十分了解,这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省、市、县、乡等地方政府缺乏‘资产负债表’,只有把这个东西弄清楚了发行地方债才会有财务上的依据。”
屈宏斌也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生的根源,是地方政府不具有独立的财政核算资格,为了扫清这一法律障碍,建议对预算法做修改,允许地方政府举债。
当前的真实情况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仅仅是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来表明,但事实上这仅仅是地方政府的“明账”,往往表现为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却承担着背负“暗债”的职责。
屈宏斌认为,地方债务平台的贷款主要用于地方大型基建项目,相当于政府应该掏腰包的钱由银行信贷预先支付,因此地方融资平台问题根本上还是财政问题,应该采用“贷转债”,即将“暗债”转成“明债”来加以解决。
记者 谈佳隆|上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