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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再投33亿 明确“双转移”产业转移扶持重点

2011年09月05日 16:0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加快推进“双转移”重大战略部署,广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针对目前产业转移工作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提出了优先扶持产业转移的三项扶持重点,并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再投33亿元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转移工作实现新突破,《意见》提出了三项扶持重点,包括:

  重点区域:以韶关、河源、汕尾、江门、肇庆、清远市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扶持区域,力促区域整体经济发展速度持续高于全省其他地区,培育发展1-2个区域产业合作新机制的示范典型。

  重点园区:以东莞(韶关)、佛山顺德(英德)、深圳(汕尾)、中山(肇庆大旺)、中山(河源)、广州(阳江)、广州(梅州)、广州(湛江)以及江门、汕头等10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为重点扶持园区,力争园区经济总量2012年比2010年基本翻一番,2015年比2010年翻两番,打造一批产值规模超500亿元的园区。

  重点产业:以各重点园区的主导产业为重点扶持产业,力争2012年重点产业占园区产值比重总体达到或超过50%,2015年发展成为园区所在地级市支柱产业,形成若干个产值规模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

  《意见》列出了10个重点园区的主导产业,如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为机械装备、玩具制造;佛山顺德(英德)产业转移工业园为五金电器、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平板显示、微电子、模具装备等。

  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是《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指出,省财政在“十二五”期间安排20亿元资金,珠三角合作共建市和顺德区在“十二五”期间相应安排13亿元配套资金。羊城晚报记者获悉,20亿资金中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重点园区建设,每个园区3000万元。20亿中另外17亿元与13亿配套资金组成共3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产业的贷款贴息等。

  《意见》还要求,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支持省级融资担保机构、珠三角合作共建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与重点园区联合建立融资担保平台,为园区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支持重点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产业基金等方式直接融资,推动一批重点产业的企业上市。

  记者马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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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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