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曾经一直隶属于社队集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田水利的公益性碰到了家庭生产经营的个体性,虽然理论上两权仍为集体所有,但实际的集体缺位造成权属不清,工程管理一度陷入“公地的悲剧”。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宜都市以推行“受益户公有制”为改革突破口,将渠道、堰塘等水利设施使用权划归受益农户,受益户按农田受益面积确定份额,以合同的形式享受权益,并承担投工筹资修整设施等义务,灌溉条件大大改善。
到今年上半年,全市114个村开展改革,共改革小型水利设施9715处,占设施总数的74%,受益灌溉面积达92950.8亩,占全市水田总面积的78.8%,7万多个农户领到产权证。
权属归民极大调动了农民兴水积极性。在“民办公助”等项目带动下,全市整治小型水利设施1373处,完成总投资772万元,其中国家投入23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和投工折资542万元。
“虽然农民投工投资约占70%,但工程进展很快,3个月就完成任务。”宜都市副市长程鹏说,在今年抗旱中,由于农民积极性提高,兴修水利及时,全市灌溉水源充足,农作物受损不大。
从兴修农田水利,到构建基层服务体系,探索有效的基层管水主体,湖北走出了一条建设、管理并重的兴水之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随着文件的贯彻落实,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将得到全面加强,面对旱涝灾害,我们将从容面对,迎接更多的粮食丰收年。
记者 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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