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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预付费卡退余额标准将试行 遗留问题仍难清

2011年09月15日 08:5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9月1日试行,不少消费者以为自己使用预付费卡退余额终于能有明白账了。不过,王女士称,她办卡的浩沙健身上元店去年11月份就停业,截至目前,退费仍遥遥无期。昨天,浩沙健身总部回应记者,该店确于去年11月撤店,目前尚未接到退费通知。

  两年卡消费一半就撤店

  离对方承诺的最后退费期限又过去近半个月,王女士仍未等到浩沙健身打来的退费电话。“离闭店已过去10个月了,电话打了无数个,大都是推来推去,什么时候是个头?”王女士昨天表示,此前浩沙健身曾承诺她,会于9月初通知她有关退费事宜,但截至昨天,她未收到任何通知。

  今年4月底,王女士从教练口中意外得知,她办卡的浩沙健身上元店从去年11月起就不再接纳新会员。“当时健身器材已所剩无几,连热水澡也洗不了。”王女士称,她2009年底办的卡,两年期限,1800元。“截至去年11月份,刚好消费满一年。”

  王女士透露,最开始她是在离家较近的一家浩沙店,后来店面关门,她才被迫转到上元店,“可惜这里也没多久就又面临关门。”因为其他店面离家太远,王女士放弃转店,打算退费。

  消费者退费一再被延期

  5月,王女士找到浩沙,对方表示已登记在案,让她安心等退费通知。“后来打电话说,7月份可通知我。之后不久,又改成9月初。”就这样,王女士的期盼一再被“延期”。截至昨天,离最后承诺期又过去近半个月,王女士实在忍无可忍。“打电话去询问,对方称‘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退费通知’,要我继续等,这样下去,哪天是个头?”

  昨天,记者致电浩沙健身总部获悉,该店确于去年11月撤店,“目前我们尚未接到有关退费通知。” 随后,记者联系到上元店撤店小组,工作人员表示,因该店和物业有一些纠纷,去年11月就不再办理新卡。“现在可以办理转店手续,但退费的客户还要等通知。预计11月初可以通知大家。”但她同时透露,“11月初”也是她估计的,一切要由总部定。记者按客服提供的浩沙健身市场部电话拨打过去,一直无人接听。

  工商建议起诉抓紧时间

  9月1日,《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开始试行,其中规定,双方约定消费者在有效期限内不限次享受服务的,已消费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有效期限内天数×100%×预付费用总额。但北京市工商局12315热线称,因王女士和该店交易行为发生在前,所以并不适用该《指引》,“具体计算方法,消费者应和店方协商。”

  12315热线表示,分店关门,总店理应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提供具体地址,工商人员可去帮忙协调解决,如对方坚持不提退钱的事儿,建议消费者抓紧时间去法院起诉,以免错过法院受理的诉讼时效。” 记者 岳亦雷  线索: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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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退卡被要求补回之前优惠

  为省钱办了会员卡,不料退卡时优惠也要“退回”,武女士昨日向记者反映,自己在木北造型理发店充值办了会员卡后,想要退卡时却被要求把享受的优惠补回来。

  武女士称,她在木北造型五道口店办了一张会员卡,充了1500元钱可享受7折优惠,之后她只用过一次,卡内余额是1011元。由于出国计划意外提前,武女士打算退卡取出余额,“理发店告诉我会员卡办了就不能退。”武女士回想办卡时没有人告诉她不能退。武女士联系到店长,店长答复她,店里退卡就要把差额补上,退卡走程序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当初更没人告诉我,要退卡还必须把享受到的优惠补回来。”武女士最终拿回802元,她认为:“补了差额,意味着我从没有享受过会员服务,这卡办得我挺后悔的。”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说,“根据北京市工商局拟定的《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已消费金额应当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计算,扣费后应向消费者返还卡内余额,这个理发店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实习记者 姚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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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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