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规定,从12月1日开始,将对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此举被业界视为国家对前期药价存在虚高现象将作进一步整治,然而相关医药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药价虚高已经被议论多年,虽然相关部门也尝试出台众多办法,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药价虚高问题并未得到真正有效地遏制。这次对药品出厂价格进行调查的办法也恐难奏效,因为根本问题在于体制。
出厂价遭“潜规则”
“成本价格不到1元钱的药为什么到最后价格会翻十几倍乃至几十倍?其实是招标体制出了问题。”一位在上海医药企业工作长达10年的刘雷(化名)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为了限制药价,政府对于基本药物的定价是采用了招标方式,但这种招标方式并没有达到预期限价的效果,“只招标不采购”的方式反而助推了最终药价的虚高。
按照我国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这个审定公布的价格也叫中标价,中标价是医院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
“在招标过程中,竞标企业通常会提前做准备,做好‘公关工作’,尽量使中标价格变高,因为竞标价的制定是影响药价的决定性因素。”刘雷说。
记者了解到,上述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为0.6元,但其招标价就高达11元,这也直接导致了最终12元的零售价格。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谈及招标方法时也坦言,基础药物在招标过程中确实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只招标,不采购。“由省级招标机构招名单,基层机构在名单中选择具体企业,通过‘二次谈判’定价格、定数量、定厂家。虽然是集中招标,但实际上是分散采购,规模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而且还增加了成本,导致药价虚高”。
不过,据刘雷介绍,虽然药品利润如此之高,药厂却并非最大受益者,从0.6元到11元之间10.4元的“差价”,被分摊给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院以及医生等。“这在业内被称为‘利益均沾’模式,也就是‘潜规则’。”刘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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