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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产品大多10倍暴利 盗用数据猖獗

2011年11月24日 09:4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原本应便宜的电视购物产品成为暴利,多数超过出厂价10倍左右;审批为“补钙”的产品,电视购物上却宣传是“增高”……

  昨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简称中商联媒购委)在2011中国媒体购物产业链年会上正式发布《中国媒体购物行业发展报告》,揭露目前电视购物存在的“五大病理”。

  中商联媒购委指出,电视购物由于没有中间商、商店销售等费用,零售价不应高于一般零售商品的价格。但很多商家为谋取短期暴利,“大多数电视购物产品的售价都会超过出厂价10倍左右”。

  同时,盗用客户信息猖獗,非法企业购买盗用“400”客户数据后,假冒知名企业向消费者打回访电话,还出现冒充工商局、315打假热线人员以连环套的方式电话诈骗。

  媒购委监测,在绝大部分地方城市,虚假违法电视广告占违法广告总数的61%。2006年就叫停丰胸、减肥、增高、药品、医疗器械5类电视购物广告,在众多电视台从没停播过。

  中商联媒购委会长王文学指出,为规范电视购物,建议建立实体店,让消费者遇到问题有据可依。

  同时,《广播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草案》目前正在处于向商务部申报立项阶段,媒购委还将出台《媒体购物商务系统准则》行业国家标准。

  ■ 电视购物五大病理

  ●虚假宣传成风

  利用化妆、拍摄技巧或电脑特技制造出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的对比照片。

  ●追求暴利

  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商品价值。

  ●商品质量、售后无保障

  产品外包装、标签和产地明显不符,注册地址虚假,无售后“三包”,退货无门。

  ●盗用数据猖獗

  ●法律空白,主管部门不明确

  电视购物近10年来无专门指导性文件,政策空白,政府监管力度缺乏,面临由多个部门监管却谁也管不了的局面。

  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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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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