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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六部委下令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2011年12月23日 0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据了解,莱克多巴胺是一种医药原料,能提高肌肉组织生长速度。我国禁止将其用于养殖业,但美国等地允许将其在生猪生产中使用,但对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商务部早在2009年就发布通知,宣布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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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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