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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民间借贷“立法正言”期待“官民并举”

2012年03月05日 12: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题:民间借贷“立法正言”期待“官民并举”

  中新社记者 魏晞

  民间借贷立法并不是第一次进入全国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的视野。但今年两会前夕,持续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局把民间借贷立法又一次推向前台。

  3月5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为民间资本立法,被认为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将社会资本引入各个领域的“明渠”。

  今年两会上,人们熟悉的代表和委员中,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浙江省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李立新等,都在自己的议案或者提案中提出:建议民间借贷合法化。

  但即便是最熟悉金融行业的圈内人,对民间借贷的看法也往往“话分两端”。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工商银行监事长王为强认为,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值得肯定。“中国应加速立法,让草根金融、地下钱庄‘走上地面’”。现存民间借贷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规范,区分扶持和打击的“边界”。

  作为“立法推动派”,王为强的建议不乏支持者。全国政协委员、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曹光佑对记者表示,中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3.7年,而国外平均为6至7年,究其原因,缺乏金融支持是重要因素。曹光佑赞成民间借贷“阳光化”:这有助挖掘中国经济发展潜力。

  但在民间借贷被“妖魔化”的尴尬年代,为其立法正言,确实不易。

  身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统计局局长的李德水对记者表示,“地下钱庄要浮上水面,有很多困惑。”

  “有些公务员从银行拿到低息贷款,转手放了高利贷,甚至一些国有企业也放贷。”李德水坦言,这些乱象确实存在,民间融资要规范化有不少难题。

  政协委员陈忠孝看法则更为直率,作为一名从农村小队会计成长起来的传奇“民营大亨”,陈忠孝称,一些企业缺乏诚信、不讲道德,民间资本如不慎投入这些企业,对资金是种风险。

  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除了官方层面的努力,确实也需要企业诚信守法的合拍与默契。

  温家宝总理今年2月曾公开表示,把地下资金通过政策引导到地上是好事,但需要一个过程。我们要帮助民间资本沿着正确轨道发展,既引导流向,又加强监管。

  对此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中新社记者说,应呼吁市场的力量、呼吁政府的作用,思考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民间资本“不规范、不透明,所以一定要立法监督”。

  刘明康说,要加强中小企业法律和道德文化的建设,执法当中有一个可见度,有预见性,民间借贷就不会走钢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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