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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对小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

2012年03月27日 16:42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招用达到一定数量还可优先安排发展资金及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按照有关规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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