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海外投资迎新机遇 首部境外投资法规呼之欲出(3)
防范
“走出去”四类风险加剧
尽管法律环境即将进一步改善,但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仍然需要冷静的头脑。《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2012年1至2月,商务部驻亚洲、欧洲、西亚、非洲的机构就发布了相关预警提示信息近20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各类境外风险呈现上升趋势,对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将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王胜文在研讨会上说。
他总结了四种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应当注重规避的风险类型。
其一是安全风险。据介绍,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相对集中在高危市场,对外投资存量前20位的国家和地区中对高危或高风险国家的投资额占到五分之一,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合同额超过十亿美元的89个国家和地区中,属于全球建筑业市场风险最高的20个国家就有18个,同时,属于我国外交部公布的26个高风险国家的也多达18个。在对外劳务合作方面,超过5000人的24个国家和地区中有五分之一的劳务人员生活和工作在高危或高风险国家。据初步统计,近两年共发生涉及境外中资企业和人员的安全突发事件198起,共造成139人死亡,135人受伤。
其二是政治风险。据悉,部分国家以国家安全为由,通过政治手段阻挠我企业正当的投资经营活动。一些国际舆论和媒体失实报道,经常使经贸问题政治化。一些当地的势力以保护就业和民族产业为名,也对我企业投资合作加以非难和歧视。
其三是投资风险。在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债务危机不断蔓延的形势下,王胜文认为,欧美经济增长短期 内 难 以 快 速 恢 复 ,有 效 需 求 不足,导致企业开拓市场难度加大,利润增长空间受限,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全球资产价格上涨,可能抑制全球生产和贸易扩张,提高我企业海外投资的成本。一些发达国家和资源富集国强化对外国企业并购本国资源关键技术的审查,部分发展中国家政策稳定性也有待提高。
最后是中外融合风险。王文胜告诫说,由于语言、风俗习惯、价值观、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明显差异,中国企业在与当地社会在文化融合方面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碰撞,同时,中国企业大规模走出去,打破了当地利益集团的原有格局,挤占了他们的市场,由此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利益冲突。
对此,万季飞建议,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要充分与国外合作伙伴建立长期互惠互利的关系,着力于提高自身海外公司的治理能力,加强风险意识,对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前布局。(记者文婧 孙韶华 王世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