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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称"肋排烫出蛆虫"是报复 当事人否认敲诈

2012年05月30日 09:0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一则《网曝双汇肋排烫出蛆虫》的网帖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上疯狂传播,引发网友热议。双汇总部对外负责人回应称,此次事件为河南某电视台广告部的一位人员精心策划所为,但是,当事网友则表示“只需要诚意的道歉,不会做出敲诈勒索的事情”。

  微博爆料洗肋排时漂起肉蛆

  5月27日晚19点31分,网友@joe-cn371在个人微博上详细描述了自己买双汇猪肉产品遇到蛆虫的经历。据介绍,当日上午11点05分,他从河南省郑州市政七街和丰产路交叉口向东100米的双汇连锁店买了肋排回家,用热水洗时水面漂起几十只肉蛆。

  昨日,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相关报道,双汇公关部副部长张子豪表示“锅里的肉汤上漂着白点儿,但无法确定是什么东西”,并表示将做进一步了解。

  双汇回应是电视台人员精心策划

  昨日上午,双汇总部对外负责人在接受网易财经记者采访时称,此次事件为河南某电视台广告部的一位人员精心策划所为。该位负责人透露由于双汇此前拒绝了该位人士的相关诉求,所以对方以策划这样一起事件予以报复。

  昨日下午,双汇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事件发生后,消费者刘某要求双汇赔偿1500元钱,如果不给钱就要通过媒体曝光。但是,双汇方面要求将产品交给质检部门作出检测后再做定论,但是该消费者予以拒绝,刘某离店后通过微博向双汇施压。当天有10位消费者购买了同批次同类产品共计6.34公斤。截至目前仅有刘某一人投诉。

  双汇集团的声明还透露,“双汇人员通过其随行朋友了解到该消费者姓刘,并得到了其手机号码,通过网上搜索得知,刘某系某电视台广告业务人员。”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称,“此前,这家电视台的一个栏目曾希望和我们合作费用为50万元的广告,我们拒绝了。”

  当事人不会做敲诈勒索的事

  网友@joe-cn371向南方日报记者证实自己就是“双汇肋排烫出蛆虫”消息的爆料人,他表示自己没有任何夸大,留有录像等证据。

  针对双汇集团的官方回应,网友@joe-cn371也在微博上回应说,“天啊,这是什么态度?不去解决问题,而是在这里一味颠倒是非,我被安排了电视台的新工作,被安排了买肋排的动机,被安排了事件策划……他们替我考虑得很周到啊,很崩溃……”

  网友@joe-cn371介绍说,“我当时要求双汇连锁店赔偿我1500元,500元是根据中消协的相关规定,1000元是精神损失费。双汇集团说我是报复,这是对我的污蔑。我和双汇集团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网友@joe-cn371还表示,“我不认同双汇集团发布的声明,我自己不是电视台广告业务人员,目前只是一家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网络上可以检索到的我是某电视台一个栏目广告联系人,是5年前的事情,我的工作早就换了。”

  南方日报记者 丁建庭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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