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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山东"明确旅游业11个领域向民资"敞开怀抱"

2012年06月18日 14: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济南6月18日电 (记者 孔凡元)山东省明确民间资本今后可涉足旅游业投资的11个领域,支持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开设旅行社、旅游饭店等经营项目。

  记者18日从山东省旅游局了解到,山东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日前已出台,明确了向民间资本“敞开怀抱”的11个旅游业领域,鼓励依法对各类地质、森林、风景名胜、水利、文物、城市公园、科教、工农业、湿地、海岛、海洋等旅游资源进行多种形式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鼓励经营和管理旅游景区;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体育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旅游产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消除制约跨区域经营的操作性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和管理旅游饭店;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旅游购物餐饮娱乐等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经营旅游车船业;鼓励投资旅游装备和用品制造业;鼓励投资兴办旅游职业培训学校等智力服务业;鼓励投资旅游基础设施并参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山东省旅游局局长于冲表示,目前在山东各地,一些民间资本开始自觉选择旅游产业作为新的投资领域。同时,日本、韩国、阿联酋、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成为齐鲁旅游招商重点。目前,促成了港中旅集团、台湾乡林集团、马来西亚马林集团、韩国龙城集团、韩国三能集团等项目在山东落地。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近日在山东表示,“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国家旅游局将重点支持山东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支持黄河入海口、长岛休闲度假岛和荣成“好运角”发展,推动“好客山东”旅游品牌打造成国家民族旅游品牌之一。

  资料表明,2005年山东省旅游总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2008年迈上了第二个千亿元台阶,2010年实现了第三个千亿元跨越,总量达到3058.8亿元,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21.2%,相当于全省GDP的7.7%。2012年,该省旅游业总收入可望实现第四个千亿元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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