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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开豪车买游艇 信用卡透支120万元

2012年07月18日 10:46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开着豪车,订购了游艇,一次刷卡超40万元眼都不眨……不过,转眼间,这一切就成为浮云。近日,厦门警方在海沧东孚镇的一个出租屋里,抓获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百万元的林某。

  信用卡欠着120万元出租屋内被抓

  今年6月份,厦门警方接到某银行报警,称顾客林某透支信用卡100多万元后消失了。

  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去年1月份,林某以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申请了一张车贷卡和一张白金卡,信用额度为100万元和10万元。之后,林某用信用卡买了辆价值约230万元的豪车及其他物品。

  去年10月份,银行发现,林某还有一大笔钱没还,而人却不见了。至今年1月份,林某还欠着本息合计约120万元。

  警方了解到,林某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因此是有意识地躲债。最终警方在东孚一栋民房出租屋内找到了林某。此时,落魄的林某光着臂膀,只穿了一条短裤。

  栽在民间借贷上恶意透支将担刑责

  林某是厦门人,家中已有妻儿,父母年事已高。林某称,为了躲债,他已多日没有和家人联系,因此被抓时第一愿望就是看看家人。

  林某今年只有25岁,是一家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的公司法人代表,每天的收入有时可达几十万元。他有三辆豪车,最贵的230万元,其他两辆100多万元。他订购了游艇,付了定金。他去澳门玩,一次刷卡超40万元,眼都不眨……

  林某注册的这家公司,其实就是用于民间借贷的。一开始,他生意越做越大,高额的利润吸引他把全部资本都投进去。去年年初,他有一笔3000万元的生意。但不料他把钱借给对方后,对方出了问题。随后,犹如多米诺骨牌一样,林某和他的上线下线一并倒掉了。

  林某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他的豪车等奢侈品,全部用来抵债。最后身无分文时,他便跑到城乡接合部躲起来。

  据民警介绍,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处理恶意透支有一个“一二三”的原则,即透支一万元以上,银行工作人员将进行两次催讨,三个月还没还款,则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厦门商报》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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