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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首破亿

2012年07月18日 20:1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18日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工会“两个普遍”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74.2万家,覆盖职工首次破亿,达到1.04亿人,比2010年分别增长56.1%和37.3%。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对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视程度空前。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四川、重庆、河南、广东等地成立党政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25个省(区、市)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写入本地“十二五”规划纲要,17个省(区、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15个省(区、市)将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党政工作考核体系,25个省(区、市)制订了集体合同规定或条例,31个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都有工资集体协商的“联合行动”。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年初出台的三年规划,到2013年底,我国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也被写进国家“十二五”规划。

  在全总的统一部署下,各地纷纷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力气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好的典型和经验不断涌现。如沈阳市着眼“三个最大限度”,即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最大限度地增强协商实效、最大限度地提升协商质量,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街道式”、“社区式”、“行业性”、“工业园区式”、“楼宇式”、“商业一条街式”、“大市场式”和“工地式”8种协商形式,做到因地制宜、一区一法、一行一策,并在全国首创建筑工地“1+N”集体合同模式,签订了全国公交行业首份集体合同。

  针对一些企业工会干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不敢谈”、“不善谈”等问题,各级工会组织聘任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达10.4万人,并通过建立定期培训制度、跨地区交流学习、实战演练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培训力度。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指出,未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以非公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为重点,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工资收入水平,使他们切实享受到工资集体协商带来的好处。

  据介绍,全总将在全国大力推动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探索“上代下”、“协商层次上提”、“签订合同下移”等方式,通过经济、法律、政策等手段,有效解决协商中的瓶颈问题。

  王玉普表示,工会还将积极争取将组建工会和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和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落实。并吸纳更多劳动关系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入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力争在今年内各省(区、市)都建立起稳定、高效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记者陈梦阳 樊曦)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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