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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征个税渐成共识 专家称实现或至少需10年

2012年07月31日 08: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按家庭征个税渐成共识专家称实现或至少需10年
    在问及多久有可能实现“按家庭征收个税”时,苏海南表示,或许仍需10年以上时间。资料图。

  中新网7月31日电(财经频道 秦辰)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的一句“我国目前按照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再次引发民众热议。而事实上,专家学者对这一话题的争论也从未停息。中新网财经频道发现,部分网友将“按家庭征收个税”简单的理解为减轻个税负担。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应该向“按家庭征收个税”的方向努力,但这一模式并非为了减轻税负,而是要让被征收人所承担的税负更为公平。

  “按家庭征收个税”是趋势 专家学者渐达成共识

  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发文表示,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他认为,从现实条件来看,按照家庭征收未必是最优选择。从13亿人口的巨型国家这个整体来观察,需要权衡的问题将成几十倍增加,无法实施一个超出自身驾驭能力的复杂税制。在我国法治环境不佳的情况下,税收腐败无法避免,吃亏的最终是普遍老百姓。这一表态随即引发了舆论的质疑。

  事实上,大部分专家学者都认为“按家庭征收个税”是发展的趋势,但若马上实施确实存在困难。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指出,应该向“按家庭征收个税”的方向努力。他说:“这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因为国际上通行的都是用这种方法,这种方法能够更加公平的征收个人所得税。”

  他解释说,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真实情况很难全面了解,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马上按家庭人均实际收入来征税,确实很难做到,也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原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姚景源近期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也指出,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在中国是可行的,同时,他建议,凡是年轻人赡养老人的就抵扣个人所得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丁建臣也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虽然实施起来有困难,但这是一种趋势,要向这一方向努力。因为各个家庭经济负担不一样、收入不一样,如果不向这方面努力,就违反了公平正义,违反了税收的基本原则。

  而此前,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也指出,个税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可以兼顾到家庭的收入和负担,更加公平,对此,全社会包括政府已经有这个共识。惟一不能确定的,是何时能够实施。

  专家称欲实现至少仍需10年 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新网财经频道发现,部分民众简单的将”按家庭征收个税”简单的理解为减轻个税负担。对此,专家表示,此举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征税更加公平,而非“为了减税而减税”。

  苏海南对中新网财经频道指出,实施按家庭征收个税,是在人均实际所拥有的收入基础上使征税更加公平,“它的目的不是为了减税而减税,而是为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让被征收人所承担的税负更为公平。”丁建臣对此也表示认同,他表示,这一举措并不会使社会全部成员减少税负,而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从而减轻相关社会成员的负担。

  在问及多久有可能实现“按家庭征收个税”时,苏海南表示,或许仍需10年以上时间。他说:“要实现这一目标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现金交易的分配还比较多,银行对家庭人均收入的监管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因此可能至少还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具体时间很难说,主要是看收入分配的基础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最后,苏海南指出,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按家庭征收个税,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但绝不能直接套用发达国家的体系,“因为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和国外有比较大的差别,一定要以中国实际情况作为主要依据。”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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