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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9月3日起发放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2012年08月31日 16:4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搞好节能减排,淘汰高耗能、高污染汽车,石家庄市将对2011、2012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进行补贴,补贴资金从9月3日起开始发放。9月7日前办理2011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中车主账户的修改和补贴发放工作,9月10日起办理2012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据了解,具体的补贴标准为: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相关证件申请补贴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组成的联合服务窗口,办公地点设在丰收路45号市商务局北院。目前,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为:河北隆鑫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石家庄废旧汽车有限公司、辛集市六前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其它企业没有回收资质。(记者 秋凌)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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