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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杭州旅游服务、住宿价格成投诉热点

2012年10月09日 10:49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十一黄金周结束了。昨日,记者从杭州市消保委投诉与法律事务部获悉,截止到10月7日下午4时,整个“双节”长假期间杭州市消保委共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电话132件,网站以及微博投诉咨询183件,反映的主要问题为购物质量纠纷、旅游服务和住宿价格、部分商业单位服务质量等,长假消费投诉总量略低于去年同期。

  旅游服务、住宿价格

  投诉较多

  中秋节长假第一天,上海消费者邢小姐一行四人抵达杭州游玩,因近半夜难以找到交通工具返沪,就在城站附近的城头巷“三原色”休闲广场找住宿,“三原色”休闲广场标价为260元/间的标房,邢小姐一行到达“三原色”时己是午夜11时左右,店方告知:260元/间的标房已售完,只有298元/间的单间。邢小姐一行要了两个单间入住。

  第二天早上九点钟邢小姐一行到休闲广场总服务台结账,店方要其付680元,称除房价外还要收取浴资等费用。邢小姐一行以入住前店方未明示,店方存在“价格陷阱”为由向杭州市消保委求助。消保委工作人员赶赴事发地了解协调, 发现“三原色”休闲广场未在顾客入住前告知消费者价格明细,属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不应收取除房价外的其他费用,并督促经营者及时纠正。邢小姐一行对杭州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和为消费者维权的做法表示感谢。

  长假内杭州各大宾馆和便捷旅社客满为患。纵观投诉情况,大饭店、宾馆纠纷甚少,服务质量亦可,但景区个别便捷旅社长假后半程“做生意”心切,当有的客人不能及时抵达或因故退房时,没有在行业规定时间期限内就“一房两嫁”或收取压金不予退还并与顾客发生纠纷,此类投诉就有4例之多。

  绍兴、湖州、嘉兴、杭州

  启动“异地维权”

  杭州市消保委负责人称,今年国庆长假消费投诉总量略低于去年同期,这与节前各企业、各职能部门采取的服务举措和惠民措施不无关系。武林商圈推出的“无理由退货”和“无障碍退货”举措正在深入人心,这个区域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消费投诉趋零。

  杭州市消保委负责人表示,投诉处理的同时,消保委也建议相关部门对被投诉的服务进行整改。消费者余小姐9月30日在杭州北高峰购买了上下缆车门票后上山,她在山上财神庙得了一箱(10盒)月饼下山,没想到下山时索道管理处不让其带货下山,并要求人货分离并加买下山缆车票一张。余女士认为,上山时并未告知消费者不得购物坐缆车,拒绝买票,于是向消保委进行投诉。经过调解,消费者不再加买缆车票,但货品从运货的缆车与消费者一同运送下山。市消保委向北高峰的缆车管理处建议,在售票点增加醒目的提示,提醒消费者可以携带的货品上山下山的体积大小以及重量多少,以免在事后造成消费纠纷。

  记者还了解到,节后“杭州都市经济圈”消费投诉联合调处机制将启动。如果是绍兴、湖州、嘉兴的游客,在杭州发生了消费纠纷,但因时间原因已经回到了住地,可以带相关的消费凭证,到本地的消保委进行投诉。同时杭州的消费者如果在绍兴、湖州以及嘉兴发生了消费纠纷,也可以向杭州市消保委进行投诉,杭州市消保委将联合经营者所在地的消保委共同帮助维权。  □通讯员 陈杭 本报记者 高丽莎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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