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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配方原料功效将有明确规定

2012年11月05日 09:32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冬季已至,天气日渐干燥,不少家长开始忙着给孩子购买各类护肤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于近期制定并印发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行。该指南对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和功效作出了规定。

  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市场,比照即将实行的新规,发现在售的儿童化妆品大多数不存在《指南》所明令禁止的行为,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家长们对儿童化妆品不太了解,儿童化妆品与成人化妆品混用情况很普遍。

  根据《指南》,儿童化妆品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等功效成分,也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比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地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

  据国家药监局保化司戚柳彬介绍,上述《指南》是从2009年开始启动,由国家药监局组织了专家研究论证,多次向社会征集意见后最终形成的。

  专家告诫,儿童皮肤及生理系统相对成人更加脆弱,也更易受到刺激,选用化妆品需慎重。北京市日用化学研究所所长徐良称,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受到一些刺激后不像成人能够自己表达清楚,这就需要成人在儿童使用化妆品上给予指导。(记者邓崎凡)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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