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交通拥堵费并非缓解拥堵良方
10月31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了《广州系统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一揽子工作措施(2012-2016)(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广州要“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等交通需求管理方案,择机实施。”(9月1日《广州日报》)
包括广州在内的部分城市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收费减少城市中心区域的车流量,从而缓解城市中心区域的交通拥堵状况。但对于有些中等收入人群来说,因为家庭住址或上班地点在中心区域,即便是收取交通拥堵费,也不得不每日经过中心区域。至于那些富裕人群和各单位的公车,则根本就不会将些许交通拥堵费放在眼里。
需要看到的是,征收交通拥堵费,一方面对于缓解城市中心区域交通拥堵作用有限,另一方面还可能诱发诸多负面效应。首先是广大中等收入人群的经济负担会进一步加重;其次,富人们因为有钱便可以在中心区域畅行无阻,钱少的开车者则被拥堵费挡在中心区域之外,这实际上是在制造一种新的不公。另外,征收拥堵费后,公车的使用成本也会进一步增加,导致纳税人税款被更多地耗费。
其实,正如有识之士早就指出的,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最根本的还是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因为城市公共交通如果真正是发达、便捷的,不少市民就会从节约出行成本与避免遭遇堵车出发,尽可能选择乘坐公交出行,减少使用私家车。另外,政府将主要政府机构与重点公共设施迁出城市中心区域,也可起到有效分流车流量,从而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效用。□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