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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力促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

2012年12月06日 10:4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商务部5日消息,由商务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共同出台的《关于规范和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的意见》日前在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会议上发布。

  《意见》提出土地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及人员往来便利化等方面的10项鼓励政策和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对边境经济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支持力度,设在西部地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内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在202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赋予边境经济合作区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国际货运代理、批发等行业的审核管理权限。

  商务部副部长王超在出席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会议时表示,当前边境经济合作区在发展模式、支持措施、发展空间、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将边境经济合作区作为新形势下推进沿边开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叠加功能,体制高效、机制创新,加快合作、扩大开放的要求,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资料显示,1992年以来,我国累计批准设立了包括云南河口、内蒙古满洲里、辽宁丹东、新疆伊宁等15个边境经济合作区,总核准面积92平方公里。2011年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3亿元,工业总产值567亿元,进出口总额14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6亿美元。(倪铭娅)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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