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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化规划基本定稿 专家称打破户籍是方向

2013年01月07日 11:36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未来的中国城镇化道路该怎么走?一份国家层面上的规划即将给出答案。据报道,由国家发改委牵头、10多个部委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 (2011-2020年)》将于今年全国两会前后对外颁布。届时我国城镇化的方向应更为明确。

  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改革仍是绕不过去的障碍。业内专家认为,要破解难题,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应联动。户籍方面先让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能够市民化;土地方面要提高农村征地补偿,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同权同价参与城镇开发。

  规划已基本定稿

  新年伊始,中国未来的城镇化道路似乎也更加清晰。

  最新消息显示,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十多个部委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 (2011-2020年)》已经基本定稿,并将于今年全国两会前后对外颁布。该规划将涉及全国20多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 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发展思路,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未来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将遵从“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三个原则,按照“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推动城镇化发展由速度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具体到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则是在东部地区,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

  在此基础上,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知情人士透露,围绕未来城镇化战略布局,下一步国家还将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输油气管道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来发挥其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土地户籍皆关键

  推进新型城镇化显然不是仅仅出台一个规划那么简单,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对媒体表示,城镇化改革的综合配套措施也将会相继出台,内容涉及土地、户籍、社会、医疗卫生及教育等。

  而对更多专家来说,要破解中国城镇化的改革难题,现行的土地和户籍管理制度是两个绕不开的障碍。因此一段时间以来,各界热议城镇化的主要焦点就在土地和户籍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去年12月18日就曾明确表示,2013年我国将总结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

  几天后的12月24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就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草案规定。还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独列出,并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与此同时,户籍制度的改革也已提上议事日程。

  “户籍改革看似简单,但要落实与城市户口相挂钩的利益却很难。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对媒体表示,“打破户籍肯定是未来城镇化改革的方向,但具体操作问题十分复杂,各省差异很大,只有逐步试点逐步推开。 ”

  多种模式供探索

  另一方面,对于未来新型城镇化的模式,勇于探索的各地方也呈现出了不同面貌。

  近年来在全国先后出现过各种新型城镇化的改革尝试,如天津模式、成都模式、广东模式以及江苏模式和浙江模式。有分析人士将之总结为,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农地向集约经营集中,村民向新型社区集中和土地有偿转让使用。

  有媒体预测,各地的共同经验很可能会集中整合,作为全国性规范推出。但在全国性规范尚未推出之前,已经有地方开始动作了,今年首先迈步的是浙江。

  浙江省发改委主任孙景淼在去年12月25日举行的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开展撤镇设市的制度和路径研究”。 随后便传来消息,浙江在初步考虑建立小城市试点镇用地指标单列制度,争取国家在浙江率先开展撤镇设市试点,将条件具备的镇升格为小城市。国家层面上除了颁布规划外是否还将对城镇化的具体模式给出意见也尚未可知。但面对城镇化的种种藩篱在逐渐突破,2013年,全国各地都将掀起新一轮城镇化热潮。

  □本报驻北京特约记者/肖 伟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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