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档案保管费下调10元 三年后自动取消

2013年01月23日 15:0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市发改委发布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单位及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0元下调至10元,三年后自动取消。另外,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按国家规定退休人员等九类群体免收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此次下发的通知还规定,本市对九类人群免收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而依照原来执行的标准,只有街道办事处保存失业人员人事档案不得收费。九类免收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人群包括:2002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退役后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首次安置中申请自谋职业士官和义务兵等。(记者贾中山)

【编辑:李金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