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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4月消费者维权报告 咖啡下肚颈部过敏

2013年05月24日 15:57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喝减肥咖啡却喝出食物过敏,9000元高档手表表带断了却不在“三包”范围,网上看的漂亮二手车实际轮胎磨损严重……昨日,省工商局发布了4月份维权报告,并披露了七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玩具飞机修不好退款被“玩”

  张先生申诉,自己春节前买了一架玩具飞机,回家后发现飞机有质量问题。第二天找到商家,商家称把玩具退回厂家维修,却一直没有修好。与商家交涉退款,商家却表示要扣60元维修邮寄费,剩余200元不退,必须在其商店购买200元的商品。最终,经调解,商家致歉并退还玩具款260元。

  点评:目前尚未出台有关玩具销售“三包”规定,但根据《产品质量法》,只要商品不是人为损坏,销售者应主动承担售后服务责任。

  案例二

  表带断裂“三包”不管

  消费者申诉,其在某商场购买的价值9000多元手表在正常佩戴过程中,突发手表表带断裂。消费者找到商场反映,柜台工作人员以表带不在三包范围内为由,拒绝提供免费维修。调查中,商场承认消费者申诉情况属实,但表示只能对手表表头进行三包。经教育,商场为消费者联系厂家进行了维修。

  点评:该案是对手表“三包”规定的理解不同所发生的消费纠纷。50元以上手表整机三包有效期是一年,手表表带附属表头一同销售,应当视为手表整机的一部分,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的表带免费修理。

  案例三

  喝咖啡喝出颈部过敏

  李女士申诉,她在一美容院以124元/盒购买2盒减肥咖啡,食用几次后,出现颈部过敏等不适症状,经医生诊断为食物过敏。李女士要求商家赔偿损失未果。接诉后,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减肥咖啡标签标注的是过期卫生许可证,认定减肥咖啡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最终商家一次性赔偿李女士各项费用3000元并接受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一起因消费者服用不合格食品引起身体不适而引发的纠纷。该美容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导致消费者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四

  房产通知书“迟到”3个月

  汪女士申诉,其在某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处房产,该房产公司于2012年12月23日通过快递公司为其寄出了《业主通知书》,告知其需在12月31日前办理房产证及相关手续,如逾期,缴纳的维修基金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快递失误,汪女士于今年3月份才收到通知书,在办理产权证时汪女士多支付了2200元。

  点评:这是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的,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延误汪女士办理房产证多支付的费用。

  案例五

  异地购车被强索车款

  消费者薛建华申诉,今年3月他在网上与合肥某汽贸公司取得联系,就一辆进口“途欢”二手车达成初步购买意向。他从郑州飞赴合肥后,该公司销售顾问称车钥匙未带,在围着“途欢”车粗看一圈后,付了2万元定金,签订了购车协议。等到提车时,薛建华才发现,该车已行驶13000公里,车胎磨损严重。消费者要求取消购车合同。而此时销售顾问却要消费者付清33万元车款。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2万元定金并支付因此事产生的生活费及路费3500元。

  点评:此案为购车合同争议所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与汽贸公司签订的购车协议中,“消费者定金付后一律不得以车况和其他理由提出退车要求,如违约定金归商家所有”条款是霸王条款,为无效合同,汽贸公司理应退还消费者薛建华定金并赔偿损失。

  案例六

  新东家不认预付卡

  王女士等8位消费者申诉,他们在某美容美发店办理了预付的美容美发卡,卡内还有余额,但是现在商家不干了,接手的商家不承认消费卡继续有效。经调解,新接手的店主同意消费者以相同的条件、价格,继续使用原某美容美发店办理的消费预付卡共计8000余元。

  点评:本案的纠纷是由于经营者变更所造成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这在预支消费领域内很典型。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可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七

  储藏室面积缩水

  消费者郏先生申诉,他在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价值45.7万元的商品房,另附带储藏室一间。按照合同约定该储藏室建筑面积为18.28平方米,但实际测算面积为16.75平方米,缺少1.53平方米。为此,郏先生多次与房地产公司协调沟通,要求对缺失的1.53平方米做出解释和补偿,但均无果。由于情况属实,最终该房地产公司同意按2500元/平方米,共计3825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诉人。

  点评:该案例中,房地产公司理应补偿消费者的房差面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首席记者 徐颖奇/文 徐晴/制图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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