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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标法修改将提供多项便利 声音颜色或成商标

2013年06月17日 08:4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15日正在大连举行的“2013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向与会人士介绍了正在进行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

  声音和颜色也能成“字号”

  从早期的招牌、字号,到现在的文字、图形,商标的形式不断创新发展。那么,声音、颜色能否申请注册商标呢?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取消了现行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规定声音、单一颜色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将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实际上,目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声音、颜色,甚至气味、动态商标都已得到法律的认可。吴群认为,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新型商标申请的法律之门即将打开,待时机成熟时,我国还将陆续开放其他类型的新型商标。

  全面开放电子申请,不用再“跑断腿”

  申请注册一个商标,往往要抱着一摞材料多次往返工商部门。互联网这么发达,能否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早在2009年,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已经开始试点这种新的申请方式,但目前仅允许部分获得授权的代理组织提交除自然人申请、有优先权的、人物肖像等之外的普通商标注册申请。

  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全面开放电子申请方式,允许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商标申请。这将为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进而促进市场主体申请商标的热情。

  ■新闻背景

  我国现行商标法1983年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2003年上半年,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去年12月,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商标法修正案。

  为此,吴群特别强调,上述内容可能与审议通过后的商标法内容有所不同,但提供便利服务这一基本原则不会变。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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