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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7月起再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

2013年06月28日 19: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 中国财政部28日公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通知显示,自今年7月1日起,中国内地海关将对CEPA项下原产于港澳的共29项商品实施零关税。

  当日公布的通知称,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17项香港原产商品和12项澳门原产商品,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

  这批即将实施零关税的产品中,包括原产于香港的非特种用途的其他电视摄像机及原产于澳门的沥青混合物等。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分别于2003年6月和10月签署,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中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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