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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推动“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013年07月05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7月5日电 (记者 魏晞)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其中,具体提出十大指导意见,以此推动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这十大指导意见包括:一要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二要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三要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四是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五是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六要支持企业“走出去”;七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八是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九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十要严防金融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其中强调要“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逐步推进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等颇具新意的具体条文。

  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杨家才谈及刚刚出台的这一指导意见时表示,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主题只有一个,即统筹金融资源,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杨家才表示,此次出台的十大指导意见,既有宏观政策的连续性,也有当前形势的针对性;既有市场意见的广泛性,也有部门行动的协调性,相信对助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重要指导作用。

  综观这十条指导意见,核心是:中国将在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前提下,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从而实现“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目标,同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6月19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八大政策措施。会议强调,在当前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的情况下,要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同时,逐步有序不停顿地推进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有力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更有针对性地促进扩大内需,更扎实地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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