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税务总局:104万户纳税人将“营改增”

2013年07月26日 07:3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北京25日电】记者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近日介绍,“营改增”试点全国推开的基础准备顺利推进,各地已确认试点纳税人104.26万户。

  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

  解学智在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工作视频会议上介绍,截止到5月底,前期纳入试点的9省(市)共涉及129万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占21%,小规模纳税人占79%;从行业看,交通运输企业占14%,现代服务企业占86%。

  今年1至5月,9省(市)试点纳税人改征增值税累计入库448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76亿元,减税面超过95%,减税幅度达到28%。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税负也相应下降,减税约达230亿元。

  “试点实施以来,试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正常有序进行,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征纳双方已基本适应了新税制的各项要求,9省(市)的‘营改增’试点已从税制转换阶段过渡到日常征管阶段。”解学智说。

  据介绍,截至目前,各地已确认试点纳税人104.26万户,其中交通运输企业47.71万户,现代服务企业56.55万户。

  解学智强调,要高度警惕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隐瞒销售收入等偷骗税行为,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黄楠】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