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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强制搭售保险属违法行为

2013年07月31日 16:3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无论线上、线下,经营者在销售(含代售或者代购)火车票时强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险的行为,都属于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昨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外发布称,搭售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强制搭售涉不正当竞争

  在网上买部分廉价机票或火车票要强制搭售保险引发消费者的广泛诟病。

  昨日中消协发消息称,无论以何种面目出现,在销售火车票时强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险的行为,都涉嫌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的目的是买火车票,买保险一定是消费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不能强行搭售,迫使消费者不买保险就买不成票。

  多个网站强制搭售保险

  虽然在舆论压力下,一些网站纷纷取消买票搭售的强制性,给消费者有所选择。 但昨日记者在去哪儿网、赶火车网、米老鸭网、携程网等多个火车票、机票代购平台发现,此类网站火车票、机票代购多会捆绑保险一同销售,以携程网站为例,消费者只有两种选择,要么选“火车票+20元携程礼品卡”,要么选“火车票+20元保险”,否则无法下单。

  而在去哪儿网,消费者已经有选择性,如一张去8月2日广州去石家庄的春秋航空公司的经济舱机票,如果购买保险,票价为476元,如果不买保险,票价则为491元。

  不过,携程方面昨日回应称,携程与12306提供火车票的订购不同,提供的是旅游产品,而非单纯火车票,不能比较。这一产品还提供24小时预订服务、出票到出保全程电子化、实现在线退票等12306不具备的服务和功能。

  是否涉侵权律师意见不一

  关于内含火车票的旅行产品,不同律师有不同见解。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搭售保险可能是为解决盈利问题,但此做法或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刚律师则分析,商业网站将火车票与交通意外险结合成旅行产品,消费者必须自主选择同意,才可进入付款环节,并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卖保险好赚过卖火车票

  在记者做的调查中,大部分消费者表示“在网络上是觉得便利”,如果加20元可以免费送票可以接受。“但是现在我们依然要去取票点自行取票,多付费不能体现网络的便利性,因此强制花20元感觉很不好。”消费者陈小姐向记者表示。

  “火车、机票价格已经非常透明,网站销售一张机票可能只赢利几块钱,而火车票无搭售几乎没钱赚。”昨日,一家大型保险企业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渠道销售保险的获利却非常丰厚,收益比保险公司都高,这种“渠道进场费”也成为此类保险公司的主要销售成本。他举例说,一份价格20元的综合交通工具意外险或者航意险,保险公司往往只挣1-2元,其中6-7元由网站、代售点渠道收取,构成主要的销售成本。因此对于各网站来说,搭售保险的收益甚至赚过卖票的钱。

  中消协公布的其他

  “强制搭售”行为

  1.买汽车强行搭售导航仪、内饰或者强行搭售商业保险等。

  2.买手机强行搭售保护壳和贴膜套餐等。

  3.买房子强行搭售太阳能设备等。

  4.装宽带强行搭售电话机等。

  5.在银行办购房抵押贷款,必须把贷出资金按一定比例存银行一年或者买银行代售的分红保险,否则就不予审批。

  6.一些演出比赛场所拒绝消费者自带饮用水,但在里面销售的饮用水价格却是外面的1倍至几倍,涉嫌变相强行搭售。记者程行欢、黄璨,实习生李素贞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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