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官方否认电商“特供”法官:系团购优惠

2013年08月15日 03:3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有网友在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中国法院网内,发现疑似专供法院职工消费的购物网链接,网站名称为“中国法院联合购物网”。前晚中国法院网发表声明称,该网站是社会运营网站,现已取消此链接。

  网站商品普遍低于市场价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该网站采用实名注册,且申请人必须是法院职工。

  记者在该网站首页看到,网站所售产品齐全。通过对比其一款产品价格发现,市价在1000元以上的双立人深烧锅,在该网站的员工价只需769元,一些日常用品也便宜30元到80元不等。

  前晚9时许,中国法院网发表声明称,该购物网和他们没有关系。声明称,该网站由北京信达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其使用“中国法院联合购物”字样,主要是针对法院系统职工群体,目的在于变个体购买为集中购买,争取一定幅度的购物优惠。

  声明称,该网站是一家社会运营网站,与法院系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中国法院网认为,该网站提供的服务对法院系统职工的个人生活有一定的帮助,即同意为其提供一个免费链接。

  法院报曾称网站提供买车优惠信息

  记者搜索发现,《人民法院报》2011年9月30日的一篇报道称,全国法院系统工作人员购买长安汽车,可享受优惠待遇,可以登录中国法院联合购物网了解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表示,如果该购物网站上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的商品与其他购物网站或者实际市场中的商品相比,不仅质量好、价格也特别优惠,性价比优势非常明显,甚至是某些商品只在该购物网站上能买到,这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特供。

  “我们可以认为,该网站是在向法院变相贿赂,并且是商家对法院长期的利益输送,法院的相关责任人应被追究责任。”洪道德说。(记者林野 张玉学)

【编辑:官志雄】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