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快扶贫开发 力争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新社福州8月16日电 (陈拓)“县域发展不平衡依然是影响福建省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尤权16日在福州表示,要通过几年努力,使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经济总量、财政实力、城乡居民收入、生态环境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力争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福建省委九届九次全会16日在福州举行,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产业发展、合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的政策措施42条。
2010年,福建把GDP、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综合指标靠后的20个县确定为一般发展水平县,2012年又新增长汀、连城、泰宁3个县,由此确定了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为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福建此次推出的政策措施含金量高,涉及资金安排的就有20条;资金支持力度更大,2013年给予每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000万元人民币的补助,2014年至2015年给予每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33亿元的支持。
尤权表示,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他要求沿海发达地区“大手牵小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园区共建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发展格局;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创业,广泛吸引外地客商投资兴业。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大部分处于山区,在上项目的过程中,要把好环保关,不能饥不择食,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坚决不能要。”福建省长苏树林强调,贫困地区发展要立足于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无污染的农产品深加工、生态旅游等绿色经济,推进特色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数据显示,2012年,福建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占福建总量的9.1%和4.2%,在福建58个县(市)总量中分别占16.3%和11.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约为福建平均水平的60.6%和2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其他35个县分别低6600元、21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