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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批捕两名“跑路老板” 欠薪拒不支付

2013年09月02日 15:44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跑路老板”也要吃官司了——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罪名。近日,奉贤区检察院连续办理了两起案件,两名“跑路老板”黄某、王某,分别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分别批准逮捕。其中,黄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是沪上首例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的恶意欠薪案例。

  经营不善 拆除机器跑了

  40岁出头的孟女士从2012年5月开始在奉贤平安新鑫宇服装厂当女工,但从她进厂那天起就没拿到过全额工资。老板黄某说,每月先预支每人500元到1000元的生活费,到年底一起结算工资。今年1月,到了黄老板结算工资的时候,左等右等,黄老板就是不兑现。厂里一共39个女工,算下来老板欠她们工资总共有44万多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工友们一商量,就到镇信访办信访,经信访办协调,黄老板答应在今年6月30日前跟她们结清工资,还信誓旦旦地给每人都写了承诺书。

  不料,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黄某竟然连夜把工厂里的机器用卡车装上拉走了,本人也不见踪影,给他打电话也不接。孟女士和工友们一看这情况,着急了,又找上了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用座机打电话给黄某,黄某第一次接了,但说了句不愿意发工资之后就匆匆挂了电话,第二次再打过去就不接了。直至他本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再也没接过信访办或厂里工人的电话。

  经查,安徽寿县人黄某现年31岁。2010年11月,他在奉贤四团镇平安社区开了一家服装厂,没有注册登记,雇佣了30多名工人加工服装。因为经营不善,到2012年2月,已渐渐发不出工人的工资,于是他就和工人协议用每月预付少部分工资的办法勉强维持,到今年初实在维持不下去了,工人又纷纷向他讨工资,还惊动了信访办。他见状不妙,干脆在4月悄悄跑路了事。经警方调查,他把厂里机器运到了安徽老家,自己跑到北新泾一个工地上打工逃避。

  明明有钱 欠薪拒不支付

  如果说黄某的跑路尚有无奈的成分,那么另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就有些明目张胆了。

  王某现年46岁,是上海某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他的公司2009年1月开始建厂,2009年4月开始营业,注册在奉贤区奉城镇。公司一共有四个股东,其中王某出资最多,占55%股份,全面负责公司业务。2012年11月1日,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警方反映:王某的公司拖欠61名员工2012年1月、3月工资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劳动监察部门已于2012年5月22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改正。2012年6月27日,又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补发拖欠的员工工资,该公司始终未补发。

  与此同时,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王某,自2012年5月起却多次以加工费、构件运输费、现场机械费、材料费等名目,向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收取工程款,共计人民币2370.4万元。其中,他将380万余元转入到个人账户,31万元转入其妻子汤某账户;2012年6月,他还在新疆用别人的名义购买了一辆价值21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此后,他便切断了与公司的联系,杳无音讯。

  2012年11月2日,奉贤公安分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对王某立案侦查,并对其上网追逃。今年8月2日,民警根据线索在上海浦东一家咖啡店将其抓获。廉敬武 郭剑烽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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