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申明过了延长期月饼券值将打折
2013年09月05日 13:3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本报“解放热线”刊出《去年的月饼票,今年还能兑吗》报道后,一些月饼企业主动联系本报,表明了他们对于消费者过期不领取“违约责任”的态度。
去年,工商部门规定月饼票“过期不作废”。今年,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又要求月饼领取时间允许延长7至10天。但延长期结束后,消费者手中若仍有票子,该作何处理?
杏花楼表示,今年会遵照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的要求,领取时间延长10天。10天延长期结束后,消费者肯定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但面值具体打几折,目前仍在商定中。
新雅明确了月饼票过期后的处理细节:月饼的领取日期延长至中秋后两周。两周后,若有月饼,消费者仍然可以持票领取;若无月饼,只能以月饼票面值的5折换取其他商品。
功德林的处理方案是:票面领取日期截止后,一般数天内,消费者仍可以在成都路提货处领取月饼。但逾期太久,消费者若再来领取,因要重新制作月饼,消费者需额外支付票面金额50%的费用。
这些名牌企业的方案各有不同,是否能有个较为统一的指导意见?记者采访了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协会称,各家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如有的企业全年皆生产月饼,有的企业只生产一季,有的企业还兼卖其他食品,也有企业只卖月饼。因此,行业协会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方案,只能各个企业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定。不过,逾期太久,消费者都将承担一定的损失。
记者 毛锦伟
【编辑:贾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