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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国税代开发票勿忘到地税缴清税费

2013年09月12日 13:52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营改增”国税代开发票勿忘到地税缴清税费

  近日,新密市的王先生拿到了个人出租车汽车业务的代开发票,王先生仔细看看发票,却意外地发现应纳税额降了不少。王先生发现除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并加收了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外,明显少了个人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这三种税费。带着疑问王先生拨通了新密市地税咨询电话。原来,在新密市实行“营改增”试点后,不少纳税人跟王先生一样,误认为代开发票的相关税费在国税部门开票环节已清缴,往往容易把个人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及印花税遗漏。新密地税提醒广大纳税人,从事“营改增”业务并在国税代开发票后,切记同时也要到地税部门缴清税费,以免承担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新密金版 姜立强

  通讯员 周玲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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