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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施“分道制”审批

2013年09月13日 1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 陈康亮)13日,中国证监会表示,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批实施分道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启动条件具备,将自2013年10月8日起实施。

  所谓分道制审批是指,先由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证券业协会、财务顾问分别对上市公司合规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能力、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三个分项进行评价,再根据分项评价的汇总结果,将并购重组申请划入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

  其中,进入豁免/快速通道的,若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项目,豁免申请,由证监会直接核准;涉及发行股份的,实行快速审核,取消预审环节,直接提请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

  进入审慎通道的项目,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考虑诚信状况等相关因素进行审慎审核,必要时加大审核力度。

  进入正常通道的项目,按照现有流程审核。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豁免/快速是对“好公司、好项目、好中介”三好项目实施的,目前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正常审核通常需20个工作日,未来划入豁免/快速通道的,预计审核效率将提高一倍。

  据这位发言人介绍,近日,沪深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价办法,结合证监局日常监管意见,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披和合规运作水平的评价;证券业协会公布了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方案,2012年财务顾问评价工作亦即将完成。

  若上述两项评价结果均为A类,且重组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12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行业,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将进入豁免/快速通道。

  针对启动分道制、放松并购重组管制或是为减轻A股IPO压力的说法,上述负责人表示,分道制推出的目的与IPO重启无关,主要是推动经济转型,尤其对前述汽车、钢铁等9个兼并重组重点等产能过剩行业的转型;其次,是为转变审批职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监管的标准化水平,为证监会下一步行政许可的改革夯实基础。

  发言人透露,证监会下一步将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逐步扩大进入豁免/快速通道的项目范围。(财经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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