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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和沙钢“公司打架伤及无辜游客”让人瞠目结舌

2013年09月17日 10:49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据9月15日新华社报道,海航旅业邮轮游艇管理有限公司属下“海娜号”邮轮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留。船上人员2309人,其中游客1659名,全部滞留船上。本次事件的起因是大新华轮船与江苏沙钢集团旗下沙钢船务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沙钢船务以法律纠纷为由,向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船舶。

  明明是两家中国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却让无辜游客和船员作为人质被扣押在异国他乡,这样的情节着实让人瞠目结舌。

  更匪夷所思的是,沙钢为何会选择这样一艘载满游客的邮轮申请他国法院扣押?难道是以2000多名游客和船员的自由,作为自己讨债的“利器”?游客的人身自由怎可成为一家企业要挟还债的筹码?难道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别的办法吗?要债归要债,以近乎“绑架”的方式要债,在法律上毫无问题吗?海航固然要对被滞留的游客做出赔偿,沙钢则更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两家企业打架,最后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却是无辜者——像这种“公司打架,消费者挨打”的事情,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如果说双方的纠纷是一场赌局,那么赌注都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作为善意第三者的公众利益。比如,某地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在电费上有纠纷,于是供电公司把供水公司的电给停了,结果全城大停水。在类似事件中,打架的企业都自我感觉良好,谁也不怕谁,而受伤的公众甚至得不到一声道歉。

  公众利益屡屡成为被“绑架”的对象,这种现象不能肆无忌惮地继续下去。说到底,一些企业之所以这么做,还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受伤公众不仅是无故挨打,而且是“打了白打”。不得侵犯公众利益,不以损害公众利益作为博弈的筹码,这是任何企业处理纠纷都须坚守的底线。破了这个底线,就应该被严惩不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和那些为了个人恩怨而报复社会伤及无辜的人,本质上没有区别。舒圣祥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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