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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转化成资产就不会引发危机吗

2013年09月17日 11:09 来源:中国商报 参与互动(0)

  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

  国内最新问卷调查显示,63%的经济学家认为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但风险基本可控,因为现在地方债的增速比2008年时慢多了。地方性政府债务通常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形成原因一是中央政府允许的借债,二是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形成的债务,三是工程欠款形成的,四是承诺回购形成的等。多年来地方政府要政绩,但财力不足只好去借债,横向攀比、形象工程、城市建设的盲目跃进也是地方债务增长的重要原因。目前地方债规模还不清楚,在此情况下就说中国会出现债务危机不科学,中国的地方债被西方媒体夸大了。经济案例显示,一个市区的债务是GDP的3倍至4倍,那么这时对经济发展恰恰最好。即使按海外媒体估算的中国地方债有40万亿,目前中国地方经济总量约为35万亿,债务也仅是GDP的1.12倍,也是非常安全的比例。 (中新社)

  中国的地方债务占GDP的比重约为30%,远低于国际警戒线。专家认为,目前政府拥有的可变现资产较多,有能力应对部分债务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当前地方政府总体负债和国有资产总量相比还是个小数目,整个国有资本的偿债能力相当强大。澳新银行的最新报告也认为,中国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风险可能被夸大了,虽然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但相对于其庞大的资产而言债务水平仍属可控,主要风险是流动性风险而非偿付风险,可由政策改善来解决。 《金融时报》

  全球三大信用评级机构之一穆迪9月初表示,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性风险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不会引发经济危机,中国仍在进步,且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较好,地方债务风险对中央财政的影响有限。中国当前的信用膨胀情况已很好地得到了政府控制。如果能降低潜在的风险,其中包括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与抑制过快的信贷增长,将有利于中国的主权信用评级,总之我们不认为中国即将发生经济危机。 (人民网财经频道)

  地方债风险堪为暗礁

  中国经济目前所面临的地方债风险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航母前行的“暗礁”。不久前中国主权信用级别连遭惠誉、穆迪等国际知名评级公司下调,其理由直指地方政府负债及影子银行风险。专家认为,由于城镇化带来的庞大融资需求,地方政府只能从银行贷款,但由于期限一般较短,而这些投资到产生收益所需的时间则较长,从而形成了期限错配。所以如允许融资平台违约,将造成投资者的严重损失。而发新债还旧债,总有一天这个循环会进行不下去,许多地方投资于回报平平的项目,因此只能靠滚转债务来偿还。现在最危险的是不知道地方债的规模、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及有没有还债的意愿。与中西部城市希望借新型城镇化的大好机遇实现后发赶超相对应,很多城市不顾本地发展现状而超前建造新区,无效的投资在让地方政府债务缠身的同时还透支了经济发展潜力。 《金融时报》

  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的社会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地方债也不断与时俱进,不仅城投债、信托计划、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规模快速增长,而且影子银行的理财、信托、BT(建设—移交)等融资手段层出不穷,政府债务膨胀更快,成本更高风险更大。过度举债使有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仅不足以偿债,付息都成了大负担,而一旦丧失还本付息能力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很难控制,全社会受连累面会很广,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会形成大量呆坏账,为了补窟窿会在资金市场不惜成本大肆拆借,从而对利率带来冲击,进而加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度。 《中国经济导报》

  如何化解地方债风险

  短期重点应对流动性风险措施。地方政府将迎来偿债高峰,但一系列相关政策已断绝了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借新债还旧债及对旧债延期的方式来缓解偿债压力。拓展信贷之外的融资渠道和盘活现有资产或成为地方政府的应急选择,包括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盘活国有资产,允许地方发债,拓展市场化的融资渠道等。长远看应重点完善地方债务管理机制,包括分税制度、政府债务约束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债务管理机制等。 《第一财经日报》

  化解地方债,卖土地不如卖国企。我国国企总资产当下已近百万亿之巨,底特律破产是因为没有国企,国企是全民预存的财富,必要时需动一动。但自2008年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的总资产回报率不过3%,其维持生存很大部分不是因为在市场竞争中依靠技术革新、组织革新,而是依靠政策垄断大量举债及财政补贴,未来国企在竞争性领域的退出有巨大空间。国企不仅一直没有解决产权落地问题,同时其高管的高薪、员工的高福利、经营管理费用的畸高已引起广泛争议。拍卖部分竞争性领域的国企,部分用于还地方债,部分由当地市民均分,可有效解决国企的公平问题,一箭双雕。 《南方都市报》

  周小川认为,地方债应主要出售给当地居民,以构成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约束。他表示,从国际经验看,外部债务存在很多道德风险问题,中国也存在相类似问题,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如果发债主体为省市政府,而市场为全国性市场,也会出现举债缺乏制约、道德风险、定价机制失效等问题。因此如果中国今后能建立一个地方政府债务体系,将地方债出售给当地居民,当地居民会基于自身的养老金、福利等问题来考虑是否购买,这就构成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制约。 《上海证券报》

  当前中央高度关注地方债务、影子银行、房价高企等风险,近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以治理,一些治本之策也在积极酝酿中。对此有专家指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把地方的融资成本降下来,短期看财政部可加大代地方政府发债的力度和规模,中期而言政府应摒弃盲目追求GDP高速增长的功利心态。政府应更多地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同时使投资决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这便意味着政府要在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改革层面做出更多实质性努力。 《华商报》

  防范地方债风险最重要的是建立地方性政府债务的风险管控机制,以动态了解地方性债务的变动,钱用哪里用什么偿还要公开透明,这样既能揭示风险又能抑制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建立和完善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全口径管理。此外,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遏制住地方追求短期GDP增速的政绩冲动,要量力而行保持合理的债务率。还应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平衡分配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可为地方政府开辟房产税等新的税源,提高地方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扩大地方政府理财空间和调控能力,扭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倒挂”现象。 (中新社)

  海外如何解决地方债

  美国——市政债在政府债务中约占20%,市场化发展模式和监管体制比较完善,已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规模控制、信用评级、风险预警、危机化解等为手段的风险监控框架体系,在政府层面为有效防范市政债券系统性风险提供了源头性保障。英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可借款,地方政府借款只要证明能够偿还,但须为借款设定一个谨慎性限额,为有效防止滥用举债权,确保借款适度,英法律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日本——目前政府债务主要集中在中央,地方借款约占地方政府收入的9%,主要靠发行债券和借款,债券分公募和私募,近30年来公募方式增多,发行对象以金融机构为主。法国——各级议会负责对本级政府预算进行监督,各级预算相对独立,法议会把审议、批准和监督财政预算当作监督政府和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审查严格细致到部门和单位。澳大利亚——政府的财政信息披露强调以产出和结果为导向,并采取了激进的举措,在政府预算和会计方面均运用了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国际金融报》

  近年来,多国爆发出地方债务危机或者主权债务危机,使得国际上对于债务问题格外敏感。但是我们要清楚,中国的地方债和国外的政府债务有所区别。虽然中国地方债务规模还有待进一步摸查,但可以预见的是,中国现在没有爆发债务危机的可能性,区别在于很多发生政府债务危机的国家,他们发债多数是为了支付公务员工资、养老金等开支,钱借来就花掉,不产生经济效益,属于消费型债务。而目前中国政府不是为了消费而发债,而是用于投资,债务最终都转化成了资产,属于建设型债务,比如修高铁、高速公路、水利设施、公共设施等。如果把中国这些负债和对应的资产联系起来看,那么有相当多的负债是还得起的。因此建设型的债务和消费型的债务不可同日而语,由此可见中国现在没有爆发债务危机的可能性。但是地方债问题的确是很大的挑战,如果任其泛滥发展,也有可能酿成大祸,故必须针对地方债进行体制机制和监管框架方面的调整。

  当前地方债涉及几个大问题。第一是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没有划清,地方债发行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地方政府角色越位,政府做了一些本不属于政府干的事。第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责任对应关系失衡,地方政府干的事多,收的钱少,这当中就存在巨大的缺口。地方政府要么能把事权放掉,要么在财权分配上获得更多倾斜,否则很难抑制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发债的冲动。第三是金融功能和财政功能没有分清,地方上财政的事情和金融的事情常混杂在一起,因此必须要区别开来,该财政的事用财政的钱,该金融的事用金融的钱。

  未来如果能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各自责任的边界、财政功能和金融功能的边界,那么很好地解决地方债问题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人民日报》

  消费型债务与建设型债务不可同日而语?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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